“猫鼠”式执法该刹

时间:2020-05-29 01:4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昆明一辆标有“城管监察”字样的微型车,最近在执法过程中将一名年仅16岁的卖枣少年撞倒,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随着城管与流动商贩的矛盾不断升级,市民纷纷对城管的野蛮执法表示愤慨,法律专家则表示,执法人员如何正确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进行文明执法,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8月26日新华网 )

  近年来,有关城管暴力执法、野蛮执法的新闻并不鲜见,而城管执法人员与小摊贩的冲突事件也持续不断,以至于群众把他们和流动商贩的关系比喻为“猫和老鼠”的关系。而城管的这种粗暴执法、野蛮执法也遭到了社会各界的指责。

  城管执法人员代表的是国家公权,本该为规范城市秩序服务、为创造城市文明环境服务。故意开车撞击流动商贩,以此达到执法的目的,显然是一种暴力、野蛮行为,是对别人生命的漠视及至剥夺。这种滥用国家公权的行为,不但严重损害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威信和形象,而且极易制造被管理者与国家行政部门在意志上和情绪上的对抗,从而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事实上,在许多地方,城管执法往往热衷于“抓住流动商贩就打,抢着物品就摔”,玩“猫鼠”式执法,百姓称之为“扫荡”。分析其原因,一是传统的歧视观念作祟,恃强凌弱,丝毫不将百姓利益放在眼里;二是执法水平低、素质差,一些执法人员本身就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三是缺失科学管理机制,惯以粗暴、蛮横形成“高压”态势。如此,迫使一些流动商贩无城管人员就卖,见城管人员就跑,成为城市不和谐现象的“另类风景”。

  城市流动商贩大都是来自农村,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置身于繁华的都市,本身已处于弱势地位,值得同情。当然,他们随意摆摊的确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少难度,加大整治力度也非常必要。然而,城市形象与百姓生活困苦比较起来,后者远大于前者。因而,面对这些游离在城市中且生活困难的流动商贩,如何科学、妥善执法,使他们既能解决家庭温饱,又不影响城市管理,绝不是一撞了之的问题,必须深层次地加以思考与解决。 

  城市的和谐发展,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公正、公平、有序。而城管执法人员既是维护城市形象的忠诚卫士,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窗口”,这种身份就决定了城管执法必须以尊重人为前提,实行人性化执法。因此,城市管理上演“猫和老鼠”的游戏,是一种倒退而不是进步,理当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