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11个乞丐模样的人出现在昆明街头,逢人便索要钱物或讨要食口。让人们意料不到的是,他们都是企业老总或领导,人人事业有成,他们都有自己漂亮的居室,他们的高档轿车就停在附近……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2005年09月26日《 生活新报》)
“为‘充电’,我们花了1万多元钱参加了一个培训班,这次的活动是其培训内容之一,目的是培养我们突破自我的能力。”其中一位老板(刘海华)的话打消了人们的猜疑,“以往管理自己的企业时,不知道自己员工的艰辛,很多时候冲着自己的员工发脾气,通过这次体验式的活动认识到,一个人不能改变他人,但能改变自己,使自己变得坦然、真诚……”
是啊,现在企业大都为私营企业,一切都由老板自己拍板算数,说老板缺乏真诚和同情,不体贴员工,这话一点也不假,要不怎么现今职工维权的案件正逐年增多呢。对于老板来说,改变对职工的态度,体谅底层人物质的难处,是最大的自我突破。这个时候,增加老板的“同情心”也确实大有必要。但财大气粗的老板们平时习惯了高高在上、漠视一切,仅凭一天的乞讨生活,难道就可改变自己的性子,肃清他们的固有思维,实在有些难说。再则,把维护职工权益仅寄望于老板性子的变好、“同情心”的增加,着实令人悲观。
“人之初,性本善”,人之所以同情心丧失,人情味淡薄,归根结底是由于在世界观、价值观形成初期,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道德观念松动所致,说白了培养“同情心”应从娃娃抓起。作为四五十岁的成年人,世界观、价值观已经定型,体验一次乞讨生活,心灵肯定会受些感化,同情心也会有所增强,但要从内心彻底改变,实在太难、太难。
况且,对于职工来说,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实现好、保障好他们的权益,才是老板最大的同情,也是他们最基本的要求。因此,老板要体现对员工的关爱和同情,用不着放下架子、丢下脸面上街乞讨,只要原汁原味地执行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度,一切按照《职工权益保障法》办事,平时尊重工人人格,不耍“家长”作风,不加班加点,不克扣工人工资,工人也就心满意足了。
培养同情心,何须当乞丐。老板上街乞讨,做法实在有些另类,除了说明无耻空虚、远离同情、法制淡薄的老板们,想体验一下久违的同情味,真切感知一下弱者究竟何味,吸足了人们的眼球以外,别无其他实在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