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强县为何甘戴“穷帽子”

时间:2020-05-29 01:2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号称“内蒙古第一县”的准格尔旗,其财政实力甚至超过一个下辖数个旗县的盟或市,但是自1993年至今,一直戴着“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帽子”,享受着各种扶贫优惠政策和扶贫资金的支持。(9月24日新华网)

  经济强县甘愿戴“穷帽子”,虽然名声不好听,却很实惠、很受用。按照规定,由国家确定的贫困县,国家给予扶贫贷款、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专项扶贫资金,内蒙古自治区的每个“国贫县”一年可平均分配到扶贫资金2000万元左右。除此之外,在教育、招商引资等各个领域,国家都有明文规定的优惠政策及其它各种好处。

  同时,“国贫县”都有中央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定点帮扶。这些帮扶单位不仅带来了大量的资金,而且也带来了贫困县所急需的技术、人才和项目,这都让人十分“眼热”。

  面对炙手可热、实惠多多的“穷帽子”,戴上并保住“贫困帽”是政绩,丢了这一帽子便成了罪人。而上级缺乏有效的贫困状况评估体系和贫困资金绩效检测体系,不能对贫困县的财政状况、脱贫状况进行准确评估,并及时调整扶贫力度。因而,“贫困帽”上级不摘、自己不愿丢,往往一戴数年。

  已经明显富裕的“贫困县”,却还在继续吃着国家的扶持,而真正的“贫困县”却没有享受到任何优惠政策,这种“扶富不扶贫”的现象,显失公平,折射出了我国扶贫制度上的纰漏和缺失,是对国家扶贫政策打了折扣,直接导致了穷的更穷,富的更富,从制度上拉大了地区间的贫富差距。

  对此,有人建议,中央应完善对贫困县扶贫状况跟踪监测体系,评估调整机制,及时调整贫困县名单。一些地方政府也规定,对具有“自我反哺”能力的“国贫县”,凡主动申请退出重点县的,从申请退出的下一年度起,3年内扶贫力度不变等等,这些举措都积极可行。

  但是,要真正确保扶贫政策的公平性,最根本的措施是应从制度上保障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而不是挪做它用发工资或解决福利,做到在一定的扶贫期限内,扶一个,脱贫一个,见效一个。唯有如此,国家扶贫才能真正发挥它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