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打假”是政策归位的保证

时间:2020-05-29 01:2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从清
  当下,对于上报数据饱含水分、制定目标盲目夸大的“浮夸风”,人们似乎习以为常,然而,近年来流行的“浮穷风”危害却远甚于浮夸。因盛产煤炭而驰名的“内蒙古第一县”准格尔旗,今年1到5月份,财政收入已完成9亿多元,据测,全年GDP可超180亿元,财政收入可达23亿元,可以与全国经济百强县比高低,但就是这样一个财政实力甚至超过一个盟(相当于地级市)的县,至今仍戴着“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帽子”,享受着各种扶贫优惠政策和扶贫资金(2005年9月25日《新京报》)。

  “先进县”缘何争戴“落后帽”?“国贫县”为何成了“香饽饽”?这个问题耐人深思而又发人深省。按照规定,一旦戴上“国家贫困县”的帽子,国家将给予扶贫贷款、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专项扶贫资金,且在教育、招商引资等各个领域,都可享受特殊的优惠政策。同时,每个“国贫县”还有中央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定点帮扶,以及发达地区的对口帮扶。从1997年开始,北京市18个区县对口帮扶内蒙古自治区18个贫困县,这18个贫困县每年可得到北京的无偿支援200万元。

  落后也是一种优势,今天我终于明白了。“国贫县”帽子背后附着的“优厚”待遇,这才是“先进县”争戴“贫困帽”的真正动机。然而“先进县”凭什么能变脸为“贫困县”,毕竟国家对“贫困县”的鉴定有一套刚性标准和严格程序。在鉴定标准上,要按照贫困人口数量占乡村人口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以及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多项指标综合权衡。在确定步骤上,一般多为国家确定各省名额总量,具体县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先进县”要想自然降为“贫困县”不太现实,必定要从中做些手脚。

  可以断定,“先进县”冒充“贫困县”得手主要钻了是审定环节的不规范的空子,具体原因大致有四:一是“先进县”会“哭穷”,虽富得流油也装出一副贫困相,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一哭便搏取了领导心,也哭回了大量的扶贫金;二是评定机制虚置,“贫不贫,富不富”,得由财政、统计、审计部门的权威数据说话,不能光听一面之词;三是“暗箱操作”,少数领导肯定会有把“贫困县”当福利分、作人情送的腐败思想,如果来个“阳光操作”,实行媒体公示、公开监督,“漏网之鱼”绝无无机可乘;四是缺乏动态考核机制,令人可笑的是,戴上“贫困县”帽子容易,摘下来却很难,只上不下,甚至有十几年的老“贫困村”,长期占着“贫困”的窝子不肯挪身。

  “富裕县”争戴“国贫帽”的现象折射出我国扶贫制度的纰漏和虚置,“国贫县”只上不下的终身制,更暴露出科学发展观的扭曲。国家建立“国贫县”制度的用意很明显,旨在通过“政策倾斜”、“先富帮后富”等宏观途径,力促“贫困县”早日脱贫,让贫困地区人民同样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但“富裕县”吃了“扶贫金”,势必导致扶贫资金、优惠政策“扶富不扶贫”,对于确实为贫所困的县来说是一种不公,最后穷县还是那么穷,扶贫政策偏离了轨道。

  可见,要想扶贫政策迅速归位,最大限度地彰显实际效用,使扶贫资金花在刀刃上,让贫困人民个个收益,必须要实行全面扶贫“打假”。首先要扶准对象,让扶贫政策确实为贫所扶,对象一旦搞错,国家的钱就白花了,扶贫政策也就形同虚设了;同时,更要建立动态监测、评估调整机制,彻底打破“终身制”,对确已脱贫的“假”贫困县,要立即摘掉“贫困县”帽子,把钱扶到更贫困的地方去,这才是国家扶贫政策的真正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