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撤资令成为橡皮泥

时间:2020-05-29 01:2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高福生
  9月22日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企负责人撤出在煤矿的投资的最后期限。到当天下午5时30分止,广东梅州、兴宁市纪检部门依然没有见到主动从煤矿撤资官员的相关报告。同样的消息也不断从湖南、山西、内蒙古等地传出,甚至还有人扬言“宁撤官也不撤资”。

  官员的“位子”敌不过“票子”,撤资令竟成了橡皮泥,这样的结局确实是有关部门不愿看到的。从一位煤矿老板的“坦言”中我们不难找到入股干部“宁不当官决不撤股”的“答案”——“每年投入20万元收益至少是20万元”,官员从中受益是“比抢银行都来得快,并且不承担任何风险”。更何况有些当官的根本不直接投资,而是凭借“干股”坐地分红,从中牟利。在这样一种巨利诱惑下,一些红顶煤商铁心不要“官位子”也要捞取“黑票子”便让人见怪不惊了。

  如果再进一步分析,红顶煤商对撤资令置若罔闻还有以下几种心态。一是侥幸心理。近年来煤矿安全事故频发,但大多是“矿主赚钱、矿工受难、政府埋单”,有关问责的“板子”很少打到位。这次的撤资令或许也如同过去诸多的“运动式”整治风暴一样,是“雷声大雨点小”,“风头”一过,还将“涛声依旧”;二是赌博心理。不当官了不仅没人送股份,连入股的资格也会被剥夺,这官财两丢的事谁愿意去干?况且不撤资,别人还不知道自己入股煤矿,一旦主动撤资,势必会使自己成为异类,遭到打击报复;三是法不责众心理。反正入股煤矿的又不是我一个人,比我官大的也有,比我股份多的也有,天塌下来,也是先砸“大个子”。即使被查到,也不过是批评和处分,大不了“不当官”而已。

  措词严厉的紧急通知和最后通牒,到了那些红顶煤商面前竟成了“强弩之末”,甚至喊出了“宁不当官也不撤股”的豪言,实在是让人震惊!这种异乎寻常的怪象凸显入股官员的腐败意识已经根深蒂固且成了一种“潜规则”。为了追求那些沾满鲜血的“钞票”,他们不惜猫鼠合谋,公然与反腐力量抗衡叫板,使得国家权威遭遇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如此肆无忌惮地蔑视法律、践踏正义,在让人们忧心如焚的同时,也表明整治“官煤勾结”是何等的任重而道远!

  公职人员“拒不撤资”的怪象警示我们,仅靠一纸通知或通牒来终结“官煤勾结”和“煤矿暴利”,显然是高估了官员的政治觉悟和党性原则,必须要有强有力的法律作为支撑和保障。当前,我们缺少的并不是文件制度和禁令,而是严格按制度狠抓落实的决心和行动。从河南、贵州等省无视国务院规定的最后期限,任意制订各具特色的地方限令中,我们不难看出“令行禁止”已经出现了“病变”。如果只有严禁、不准的上文,“大限”之后再“宽限”,或摆出一副例行公事的架式大喊大叫,而没有给闯“红灯”者以应有的惩处,“撤资令”难免会成为“作秀令”、“橡皮泥”!

  当务之急,必须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对“官煤勾结”进行严惩。既要没收股金,处以高倍罚款;也要摘其乌纱,将情节严重者送上审判台;还要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公众,比如今天查了XX个,就地免职了XX个,累计查了XX个,就地免职了XX个,是“权力股”还是“期货股”等,让有关公职人员谈“股”色变,不敢造次。同时,还要建立长效机制,用法律来终结“官煤勾结”的腐败挺进。尤其要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切忌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不能临阵退缩,百般迁就,也不能投鼠忌器,“水里下尿”。

  如此,撤资令才不会成为橡皮泥,才有足够的威慑力和杀伤力,也才能有效保护后来官员,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国家权威和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