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使用短信投票评奖这种方式,长春市举办的“人民满意教师”“人民满意校长”“人民满意学校”及“感动长春十大校长和教师”评选活动,几乎变成了一场发短信大赛:有的发短信投票,手指都麻了;有的将发短信投票的任务分给朋友及朋友的朋友;很多学生用零花钱买电话卡来为候选老师和校长投票;还有的同学动员起自己所有的亲属拿起手机来帮着老师进行投票;甚至连小学生见面问话都是“发了几条短信”。(新华网9月16日)
对一个学校、校长、老师的评价,不仅要了解他的工作数量、质量,工作环境等,而且还要对其同行的工作有所了解,这才有投票评选的发言权,这样的投票才是认真负责的。但是,由于接触的时间、范围、内容等因素的影响,社会公众未必对学校、校长和教师有着全面、系统的了解,未必能对他们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做一个科学的评价。让他们参与“人民满意教师”“人民满意校长”“人民满意学校”及“感动长春十大校长和教师”的评选,本身就是一个不慎重、不严谨的决策。
更让人对短信评选产生质疑的,是这项活动充满着牟利、赚钱的商业味。据了解,这种评奖短信的费用为每条1元或0.5元,远贵于每条0.1元或每条0.15元的普通短信。吉林省通信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短信投票的收费标准一般是由主办方和通信公司协商后,经当地物价等相关部门批准后制定的,费用的具体分配方式也是由主办单位和通信公司共同协商。他说这种评奖短信的费用比普通短信的利润要多得多,而且比较集中。
本来,“人民满意教师”“人民满意校长”“人民满意学校”及“感动长春十大校长和教师”评选活动,是一次极好的宣传教育成就、展示教育风采的机会。可是,由于这次活动夹杂着一些商业利益,因而不免让旁观者产生一些猜想:主办方和通信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短信收入后,会怎么使用这笔钱呢?会不会把这取之于民的钱,专款用于解决贫困学生的学费?会不会将它捐助给希望工程?或者主办方会不会把它当作职工的福利发了?这些问题,报道中没有提到,主办方的当事人不妨对社会公众说说,以释公众心头之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