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将“大棒”砸出去

时间:2020-05-29 01:1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周曙
  湖南律师刘大华建议,在刑法中增设拖欠工资薪酬罪,彻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重典治乱,用严厉的刑罚制裁拖欠工资者,这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条捷径。但是,笔者难以理解的是:我们的社会,难道需要动用刑事手段去解决一个局部的欠薪问题?或许欠薪问题可以迎刃而解,那诸如抗拒执行、交通违章等等同样长期存在并且后果严重的行为是否也要纳入刑事打击的范畴之内?就算这些问题最终都可以用刑罚解决,这种靠着严刑酷法维系的社会秩序难道真得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法治吗?

  欠薪成为普遍的社会问题,成为农民工杀人的理由,这样的灾难恰恰发生成我国立法热情空前高涨、立法数量迅速膨胀的历史时期。这是个值得人们留意的“巧合”,事实上,许多地方和部门已经制定了大量专门用以清欠讨薪的法规和规章,但为什么这些带着相当强制性以及严厉处罚的法律规范很快就在欠薪问题上退下阵来?是因为处罚的不够严厉还是因为法律本身根本就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

  笔者看来,依靠现有的法律规范,对于欠薪者的惩戒已经达到足够严厉的程度,但问题是,诸如退出市场、停业整顿等等这些表面上令人生畏的罚责往往却很难直接落实到欠薪责任人的头上。直观地说,针对欠薪问题,我们手上有许多颇具威力的大棒,并且也已经高高地举了起来,但显然却砸不出去、落不下来。所以,解决欠薪问题,我们最需要得并非更厉害的大棒,而是想办法将早就举着的大棒狠狠地、精准地砸出去。反过来说,如果“砸”的问题没有解决,就算刑罚大棒在手,同样也奈何不了嚣张的欠薪者。

  那么,又是什么力量,竟然能顶得住政府的意志、司法的力量和法律的权威,以致后者的惩戒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是官商一体,是权力和金钱的勾结,是大大小小的贪官和奸商们联手操纵着的利益格局。一件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个案清楚地表明:相当多的地方政府本身就是拖欠大户;而无所依靠的农民工试图向职能部门与司法渠道寻求救济时,往往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他们面对的是一张庞大复杂并且能量巨大的关系网。

  所以,对刘大华律师的立法建议,笔者认为,就农民工欠薪问题,刑事立法或许还不是最根本最紧要的事,重要的是须将我们手头已有的大棒砸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