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篮球巨星姚明在中国人民大学现场采集血样,加入中华骨髓库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行列,并承诺,一旦配型成功,将毫不犹豫地捐献骨髓。在现场,姚明表示:“做善事一定要留名,特别是有号召力的明星。”(9月5日中国青年报)
做好事不留名,是我们一直以来所认为的君子风范。作为世界巨星,姚明为何会说出做好事要留名的话?其实在两年前,姚明还曾做过做好事不留名的事。两年前,姚明默默地帮助了四川白血病小患者罗洋,并为其提供了5万美元的治疗费用。但由于骨髓库中没有与小罗洋相配的骨髓,小罗洋在去年1月移植母亲骨髓的手术失败后离开了人世。姚明说:“做善事一定要留名,特别是有号召力的明星。这样的话,周围很多人知道你干了什么,他们也会被你带动,更多的人会加入进来,一起来做好事,帮助我们认识或者不认识的人。”
其实,做善事留名和做善事不留名两者之间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做善事不留名,更多地体现出一种人性的魅力。做者不图回报,这是一种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精神。做善事留名,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和带动其它人做善事,它是把个人的行为转为群体的力量,从某种意义说,这比做善事不留名对社会更具有现实的意义。
今天的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表现为是名人的社会,名人对社会具有极强的示范性与引导性。我们常常看到,某些名人因为不自律,其恶习常常在社会上泛滥开来,被某些青少年所顶礼膜拜。也常有某些明星慎言慎行,做一些善事好事,这些善事被媒体宣传出来,从而带动了一大帮青少年。因此,如果名人做善事了,有必要留名,媒体也可以大大地宣传,这不是什么沽名钓誉,这是名人效应的有效利用。
事实上,今天不少名人都乐于参与公益事业。这当然有其出于自身形象的考虑,但对于公益事业而言何尝不是幸!我们看到有些公益事业,一直难以走近民心。这其中很多程度上是由于宣传不够,民众对其不了解不理解,如献骨髓捐眼角膜等。如果多一些姚明这样的名人参与,媒体再好好的宣传一下,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些公益事业会拥有大批的自愿者。
我们呼吁多一些名人象姚明一样参加公益事业,希望名人们多做一些善事,也欢迎名人们做善事留名。若如此,我们做一回追星族又何妨!追姚明这样的星又何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