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保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翟平阳称,此次松花江的苯类污染物来自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但不是苯泄漏造成;当消防人员用水冲洗现场时,制造苯原料的硝基苯很容易伴随其他有机物一起被冲刷出来,然后它们被当成污水排放,最终流入了松花江。(11月24日新民晚报)
尽管不是最后的定论,但翟平阳的这个说法,还是比较符合实际的。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之后,中石油吉化始终辩称他们与此次松花江污染无关。之所以如此辩解,乃是因为在他们看来,苯遇到80.6℃的高温便会彻底燃烧,而且爆炸发生后他们为防止泄漏的苯造成污染,还有意识地将泄漏的苯在空中燃烧尽。然而他们却忽略了另一个重要环节,那就是现场清理、清洗时可能造成污染。也许正是这个忽略,酿出了惊天大祸。
为什么会忽略这个重要环节?谁也不会说中石油吉化是明知故犯,以邻为壑,但有一点似乎是不能回避的,这就是在吉化的心目中“下游意识”肯定是太淡薄太淡薄了。吉林在松花江上游,而90%饮用水取自松花江的哈尔滨在下游。几十年来因松花江污染,两省间曾多次协商。由此可见,“下游意识”的淡薄,不能不说是这次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一个背景。
君住江之头,我住江之尾,江河流经许多地方,所经之处,处处得益,用经济学的话讲,是谓资源共享。然而倘若上游水体污染了,那么下游不仅没有资源可享,更是要遭殃受苦了。自然,所谓上游、下游,也不是绝对的,也许你处于别人的下游,但相对于比你更“下”的地方,你就又成了上游。在历来的水污染事件中,一些地方扮演的就是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的双重角色。又受污染之害,又以污染害人,这不仅使“流水账”成了糊涂账,而且使跨地区跨流域污染成为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上游污染,下游受苦,”这种现象反映出许多深层次的问题。由于环保工作是分区而治,没有有效的联合机制,你监督不了我,我也监督不了你,谁也管不着谁,谁也不愿花大力气来治污,最终出现了你排污我也排,你脏我我脏他,“覆巢之下无完卵,污染变成“大锅害”。当然要呼吁各地强化“下游意识”意识,但是事实也反复证明,仅有道德层面的呼吁是不行的。有道是机制最管用,构建一个把“流水账”变成明白账,并按这个明白账“秋后算账”的机制,严格实行问责制,使“上游污染,下游受苦”变成“谁排污谁受苦”,治污就大有希望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