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甘肃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证实:原甘肃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任甘肃日报社社长,现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甘肃省记者协会主席石星光,11月16日早晨10时左右被杀身亡。(《南方都市报》11月17日)
官员遇害的事件近期频频见诸我们的报端。前不久,住在西青路53号四川省舞蹈学校二宿舍大院里的一家4口被杀害在家里,户主蒋某50岁左右,平时为人相当和善,是省地方电力局的负责人。
按理说,对于不幸遇害的死者,不管是什么情形,总是会让人感到难过,为之掬一把泪。然而,这两则消息见报后,网上却有相当多的人因为死者的官员身份,从而叫好,丝毫不见同情心,这种反常的现象,让我们感到社会存在一种“仇官”的病态。因为,不管死者是否官员,生命都不容剥夺,死亡总是让人感到悲伤的。何况,这些案件发生可能就是一个纯粹与权力无关的刑事案件,或者就是与权力有关引发的刑事案件,也极有可能是因为官员正当履行职责而遭报复。比如前不久,湖北荆州烟草专卖局长高荆洪在单位遇刺身亡。据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侯红宇为该局下属单位的一名职工,他曾向高荆洪提出承包该局一建筑工程的要求,但未被通过,于是怀恨在心,报复杀人。
如果让我们剖析这个社会病症的发生原因,我们会发现“仇官”心态发生在浅层上,是一些官员平时的表现让民众非常不满而导致。一些官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些官员平时为非作歹,鱼肉百姓;还有一些官员不正常死亡恰恰就是引起民愤而被杀害,或者是分赃不均、内部起讧而遭难。因此,这些官员的所为,更重要的是人们天生对权力的警惕,便产生了一些官员“生病”,而全体官员为之“埋单”遭受忌恨的病态现象。
往深入追究社会的病因,我们还发现,一些官员为什么能滥用权力,以及即使是清廉的官员作出的正确行使权力的行为,也总是遭到民众不信任,恐怕程序的不正当、信息的不公开是其中重要的原因。官员和政府作出决策,没有一个正当的程序,不能有效地吸收民众参与和吸纳民意,决策依据的信息不公开,决策的过程不公开,有时作出决策的结果也只在小范围内。因此,许多官员可以从中渔利,可以滥用权力,而即使决策的结果是正当的,也因为是强行加给民众的,而不是民众自己决定的,而遭到民众的不满,进而对官员本身不满。
再进一步追问这个社会病症,我们还会发现,官员之所以可以不理会民众而不制定正当的程序进行决策和执行,那是因为很多官员他升迁本身并不是民众所决定。民众对于不是自身选举产生的官员并没有天然的亲切感和信任感,而官员对于民众的不满也并不是很在乎。官民的两极分化,民众对于官员的决策没有权利也就没有信心,对于权力的运行和结果总是表示怀疑。所以,民众对于官员的非正常死亡,表现出一种可怕的冷漠。
不论是民众对于官员的非正常死亡的冷漠、“仇官”心态,还是我们社会存在的权力运作程序不正当和信息不公开以及官员唯上不看下和现象,都是我们社会的一种病态,都表明了社会运行出现了障碍,需要进行变革,要对我们自身的肌体进行检查和清理。但是,我们不知道,官员死亡能像一个普通百姓一样享受民众的普遍的同情,道路还有多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