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月17日召开的深圳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守则(草案)》(以下简称《守则(草案)》)正式提交与会人员审议。该《守则(草案)》规定:市人大代表参加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时应着西装(内配有领衬衫)或有领衬衫、T恤长裤、皮鞋。工作单位有统一配发制服的代表可着制服参加代表活动,女性可穿套裙参加代表活动。市人大代表出席代表大会或应邀列席常委会会议应着西装、系领带配长裤、皮鞋,女性可着套裙。对此,深圳市选联任工委有关人士解释说:“在人民群众面前展示健康的形象,体现代表参加活动的严肃性很有必要。”(11月17日南方都市报:《深圳欲出台人大代表守则 代表开会要穿西装》)
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时该受哪些约束?迄今为止,国内尚无一部成型的人大代表守则。深圳有望率先打破这一局面,当然可喜可贺。但是,硬性要求人大代表穿西装、套裙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并认为如此这般就能“在人民群众面前展示健康的形象”什么的,恐怕值得商榷。
近年来,人大代表在百姓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每年一次的人代会,老百姓都能触摸到代表履职的“脉搏”:心系人民群众,热议国计民生和社会热点、难点、重点,力推问题的解决。而在闭会期间,怎样规范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广大人民群众充满着期待。从这个意义上说,制订代表守则对于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然而,要求代表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时必须统一着装,实际效果有时可能适得其反。比如,代表们去访贫问苦,倾听民声,一个个西装革履,皮鞋擦得贼亮,俨如某个规格不低的商贸代表团大驾光临。面对这样“严肃”的场合,被访的贫困户也好,农民工也罢,胆儿小点的怎会如遇亲人,有啥说啥?社情民意又怎能得到顺畅表达?所以,作为人民代表,如果不能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反映群众呼声,哪怕从头到脚穿戴的都是世界名牌,其形象终归是“健康”不起来的。
再说,人大代表来自社会的不同阶层,个人经济状况、生活习惯也不一样。如果让一位年纪稍长的农民代表穿着西装、皮鞋出席代表大会或应邀列席常委会会议,一来他本人很可能觉得浑身上下不自在,二来旁人看上去也未必那么顺眼。这不是强人所难么?至于少数民族代表,平时穿惯了自己的民族服装,你也非得让人家身着装西装、套裙与会,这种规定显然有违国家的民族政策。
当然,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人民代表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可以衣着不整、不修边幅。笔者仅仅认为,穿衣戴帽是很个人的事情,任何组织没有必要运用行政手段对此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在这方面代表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应该悉听尊便。如果连他们这点权利都受到“守则”的制约,那又何谈为民立言、为民请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