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山西沁源特大交通事故,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16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以超常的工作、过硬的措施、严肃的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坚决进行处理。(11月17日新华网)
沁源惨案,触目惊心。尽管学校有管理上的责任,但交通部门难咎其职。刘部长强调的工作、措施、纪律、责任,就是要求职能部门以此为教训,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敲响防范警钟。而此前,山西省教育部门也发出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其目的不外乎就是亡羊补牢,杜绝类似惨案的发生。
然从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交通和煤矿安全事故来看,这种亡羊补牢总是不见成效,甚至出现了一边是紧锣密鼓地“补牢”,一边是屡屡发生“亡羊”事件的怪现象。在此,不是说不要“补牢”,而这种“补牢”总是停留于形式,就值得担忧了。
事故发生后,需要总结教训,需要查漏补缺,敲一敲警钟。但事实上,时下的反思、反省大都雷声大雨点小,说起来千斤,放下来四两。教训总结在会议上,措施落实在文件上,纪律处理在面子上,根本没有触及要害、动其筋骨。别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连病急乱投医都是疲于应付。
新华网17日报道的另一则新闻可为注脚。11月6日,河北邢台市所辖的邢台县会宁镇尚汪庄康立石膏矿发生坍塌事故,33人死亡。而就在事故的前一天,同为邢台市所辖的沙河市“11·20”矿难处理结果正式公布。难道邢台市没有“补牢”?9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4人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就说明了事后进行了“补牢”。然哭泣声未消,人间悲剧又重演。据悉,这家石膏矿属停产整顿中无证开采,可检查人员每次检查只是象征性地在井口走一圈就算完事。
呜呼!如此象征性地“补牢”,事故缘何不屡“补”屡发?每次事故后有关部门反应不能说不及时,“补牢’措施也不能说不严厉,然一切的一切都是止于会议、止于文件、止于口头上声色俱厉。会开了、文发了、表演完了,责任便没了,这就是问题的根子。
世上怕就怕认真二字。面对频发的各类事故,面对一条条无故消逝的生命,亡羊补牢当认真、认真、再认真。唯有如此,才能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