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法治社会的力量

时间:2020-05-28 22:5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刘义昆
  11月4日晚,由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法治力量2005》大型晚会现场揭晓了2005年度中国十大法治人物。这十大法治人物是:许文有、佟丽华、陈建教、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蒋汉生、福建3名女中学生、张颖、金桂兰、张志强、张春良。(11月5日《新京报》)

  在这十大法治人物中,有嫉恶如仇、从不怕死的刑侦总队队长;有为弱者权益奔与呼的公益律师;有只身卧底、心系民众的人大代表;有为弱势群体打官司埋单的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有捍卫公正的检察官、法官;有网络沉溺社会问题研究学者——作为公众利益的忠实捍卫者,这些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在自己的岗位上,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有三个“小人物”无疑更值得我们注意:调查“六合彩”惊动中纪委高官的福建3名女中学生、艾滋孤儿的“妈妈”张颖和农民工利益代言人张志强。他们不是法官、检察官、律师,也不是学者、人大代表,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公民;他们没有执法的权力与责任,也没有官位、金钱作为后盾,只凭着一份社会责任感,凭一己之力去追求社会正义与社会公正。在他们身上,笔者分明看到了社会公众正在觉醒的公民意识。而这种公民意识,正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力量

  所谓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的成员对作为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它包含了对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地位、对公正合理的国家、法律制度的自觉维护与遵从。就像3名女中学生、张颖和张志强这三个“十大法治人物”,他们并不一定懂得法律的具体规则、规定是什么,但他们却懂得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懂得权利受到侵犯后该如何寻求法律救济和保障,懂得自己应当遵守、执行和承担对社会的基本义务。这其中,正蕴涵着“公民的主体意识、公民的权利意识、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这三个方面的公民意识。

  在当今中国,立法速度不断加快、法律制度不断健全、司法改革不断推进、法学教育也不断发展,这无疑标志着中国正在向法治社会大步迈进。但社会生活中依然存在着大量背离法治精神的现象,法律至上、权利本位、权力制约等法治的根本要求远未在观念上被信奉、在实践中被遵循。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制度措施尚不健全,但更重要的原因却是我国公民尚不具有与法治社会相匹配的公民意识。

  在这次评选当中,这三个“十大法治人物”无疑是亮点,而公民意识则是他们身上最大的亮点。笔者相信,随着社会成员公民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我国法治社会的建设将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迈出更快的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