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邓善红因涉嫌盗取国库资金罪和收受贿赂罪被正式逮捕。人们关注邓善红案的焦点是,邓善红的腐败行径早在十年前就露出端倪,为何这个“蛀虫”可以肆虐到几乎咬烂整个“苹果”?(1月6日 新华网)
在剖析邓善红腐败案前,不妨先来看一看其腐败劣迹。邓包养了6个情妇,且均育有孩子;在邓任临高县临城镇镇长期间,欠下临高县一酒楼13万元,最后镇政府被迫靠卖地和停建办公楼来偿还吃喝账;在邓调任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后,公然将他自家经营的大排档作为该局的定点招待用餐单位,两年共吃掉66万元。在邓善红被捕后,其妻竟还把市政管理局告上法庭,追讨10多万元的餐费。
人们不禁质疑,这样一个彻头彻尾、且民愤极大的腐败分子缘何10多年不倒?在笔者看来,有三大因素庇护着邓的劣迹行为。
其一,组织部门的无视。10年前,邓善红就任临城镇镇长后,其公款吃喝就有惊人之举。他的名字曾伴随着2001年轰动一时的“临高百万吃喝账”事件,反复出现在互联网上和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全国大大小小的媒体中。按说,对这样一个劣迹斑斑的人,组织部门早就应该给以免职。可想不到的是,邓不但没倒反而官运享通荣升局长,续继张狂他的作恶行为。显然,邓善红的腐败,当地领导及组织部门扮演了助纣为虐的角色。
其二,纪检执法部门的漠视。邓不但公款吃喝“名扬天下”,且一人包养6个情妇,并养儿育女10多年,临城百姓无不知晓,群众举报屡屡不断。然遗憾的是,作为纪检执法部门竟然长期麻木不仁,不但没有给予其相应的党纪国法处理,反而熟视无睹、放任自流,为邓的腐败创造了宽松环境。
其三,规章制度的虚设。独断专权是邓善红玩弄权术的最大特点。一手遮天,唯我独尊,在单位一切重大决策都是由他拍板定案说了算,谁有异议就给谁穿“小鞋”。在邓如此专横之下,干部职工往往是敢怒而不敢言。他擅自以单位名义借款供私人挥霍,其他领导无一知情,更不用说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了。无疑,在邓看来,他的权力就是法,他的话就是制度,想圆就圆,想扁就扁。
雨果曾经说过一句这样的话:“当一个人心里充满黑暗的时候,犯罪的不是犯罪人,而是制造黑暗的人”。当党纪国法成了一种摆设,当监督成了可有可无的橡皮泥,权力滋生出的丑恶便会肆无忌惮地泛滥开来,这已是被验证了的定律。
如今,等待邓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而让人担忧的是,那些在邓腐败案中扮演助纣为虐角色的人仍然在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