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见死不救应让法律说话

时间:2020-05-28 21:56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陆志坚
  他是民政局局长,分管救灾救济工作,然而,当一农妇遭遇车祸,生命危在旦夕,家属含泪拦车求救时,车上的他漠然说了声:“车上坐的人太多,坐不下”,便扬长而去。农妇死在事故现场后,他提供假材料试图开脱责任,但终究成空。近日,云南元谋县的民政局局长赵吉彬被开除党籍,并撤消民政局局长职务。(12月24日《生活新报》)

  又是一起官员见死不救的报道,又是一起让人感到羞耻的新闻。面对命悬一线的农妇,在生命与时间强劲博奕下,赵局长只要将车“借”给农妇用一次,来回耽误不了两个小时的“工作”和休息,或许一个危在旦夕的生命就得救了。然赵局长却冷酷到了极点,冷冰冰地抛出一句“坐不下”,便残酷地将农妇的生命定格在了死亡线上。

  这是一种绝妙的讽刺,这也是一击有力的鞭笞。民政工作的职能就是扶危济困、救民于水火,让人幸福地活下来,有尊严地生存着。可身为民政局长,面对真正急需救助的弱势人群,却如此的冷漠和无情。只是如此毫无怜悯之心的“冷血干部”,怎能视百姓利益为天职?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官员的终极职责,也是基本要求。吃着人民的俸禄,就该为民排忧解难,设身处地地为民谋利益,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当民有急、有盼、有需时,义无反顾,不遗余力,殚精竭虑,这才是公朴本色,这才是群众认可的官员。可赵的行为说明什么?正如该县监察局局长何正兴在接受采访时所说,这是一种耻辱,给政府官员形象抹黑。

  不要埋怨群众有怨言,首先当拷问自己有没有官德。“民政局长见死不救,良心何在”,“心里没有装着群众,不管老百姓死活的人,凭什么当民政局局长”?面对群众的一片责问声,面对死者那痛苦的惨状,官员还有理由振振有词“权为民用”吗?有关领导难道不应扪心自问:赵是如何走上局长岗位的?又是如何年复一年经过人大常委会考核述职关的?可以说,遇到此类人命关天的事,既使是普通百姓都会出手相救,何况仅仅只要搭乘一下局长大人的车?

  冷漠的赵局长遭到舆论的严厉谴责,被开除党籍撤消职务,这是咎由自取,一点儿也不冤枉。然而,对此类见死不救、视百姓生命如草芥的官员,我们不能仅仅给予道德方面的谴责,在道德建设缺乏效力的时候,这种谴责是苍白无力的。也不能仅撤职了事,“党票”、“官帽”不是挡箭牌。对民愤极大的见死不救行为,法律应该有个说法。

  哀莫大于心死。当在一个官员的眼里人命比车贱时,其也就无所谓官了,只是一堆披着官员外衣的行尸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