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掉蒙娜丽莎的衣服也是艺术?

时间:2020-05-28 21:5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陈旭
  最近,郑州市一些书报亭出售的女性写真影集越来越多,虽然这些影集都由正规出版社出版,但一些书里的图片东拼西凑,并不能让人产生艺术审美,比如把世界名画蒙娜丽莎变成袒胸露乳,还有一些搔首弄姿的裸女图片,制造视觉刺激。“真正的人体艺术在书店里、报摊上很少有人问津,不是畅销书籍。”一位报亭老板说,“卖得好的都是那些打‘擦边球’的‘人体艺术’。”(据《大河报》12月19日报道)

  事情其实很简单,无论是正规的出版社、还是书商,再到书报亭的老板,他们三者之间无非是借“人体艺术”这个旗号,打出版管理方面的法律空白的擦边球,借此推销裸女图书从中牟取暴利,大发横财。陇海路一书报亭老板就说,一本16开的画册零售20多元,提成达到七八块钱,利润比报纸来得快。而且,供货书商还允许不用付现钱。据他说,这样的画册没有时效性,想卖到啥时候就卖到啥时候,有时一天能卖好几本,盈利很大。而且,这些画册还可以“散卖”,一页一页地拆开卖,买者有小孩也有成年人,不同层次的都有。就在各方书商赚足钞票的同时,往往受害的是那些还未成年的孩子们。这种实质上的黄色书刊对他们精神上和心灵深处造成的那种危害是无人问津的。难怪这些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越来越引起一些家长的不安,他们呼吁,应该规范对此类书籍的管理。

  面对这种实际上的黄色出版物,执法部门说,按照《关于认定淫秽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郑州市市面上的写真集基本不属淫秽或色情的范畴,如果清理欠缺依据。因为没有书号的刊物可以直接认定为非法出版物,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有书号的“人体艺术”,评判就很难了。由于人体艺术和色情图片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有关部门管理起来也没有具体操作标准,很难对此开展工作。

  不管怎么讲,这种影响极为恶劣的女性人体写真图片的冠冕堂皇上市,是出版市场上的一股浊流,不能就这样对其熟视无睹,让它们对未成年的少年们造成不必要的腐蚀和影响。这种极不健康的出版物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乘虚而入的,我们更不能因为法律上的空白而对其放任自流。常言说:“冤有头,债有主。”正因为这种出版物是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从而由非法出版物摇身一变而成合法商品。我想,对这样的精神商品抓起来才更容易找到出版的主人。政府的相关部门为什么就不去对其进行必要的管理呢?可以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其到底是“人体艺术”还是裸体照进行鉴定,然后进行必要的处罚,从源头上堵截它们有何不可?如果再没有人去管理,这些合法的黄色出版物还会呈上涨局势。让它们真正形成气候以后,管理的难度就更大了,所带来的各方面的损失和影响也就水涨船高了。

  只要政府的相关部门出面管,没有管不了的事情。对待脱掉蒙娜丽莎衣服之类的裸体写真等方面的出版物,应该纳入管理和制止的范围之内,不能让这类“黄”物和赌毒一道危害社会,继续造成恶劣的影响。家长们的呼吁应该有人听到,是到了非得规范对此类书籍管理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