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网上作战”值得推广

时间:2020-05-28 21:3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梅香生
  武汉警方决定,从明年3月1日起推行刑侦“网上作战”系统,通过网络办理和审批案件,就是以公安网络为载体,依托各类信息资源库,通过对各类违法犯罪轨迹信息、案件信息等的交叉、碰撞、对比,自动地发现破案线索。同时,民警办案必须使用执法办案管理系统,以此来减少民警执法活动的随意性、不作为、乱作为、执法责任不明晰,办案程序不严格等问题,推动基层警务规范化(《湖北日报》12月14日报道)。

  显然,这是科技强警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新举措,值得推广

  在社会信息化日益发达的今天,公安工作尤其是刑侦工作,依靠传统的刑侦手段,是很难满足任务需要的,例如对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比对,光靠人工去做,就可能耽误宝贵的破案时间,出现人力投入巨大而效率低下的情况。只有充分利用现有的科技手段,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准确、快捷地完成好任务。在网络发展迅速的今天,各种信息的传输和过去的传统传输方式,不可同日而语,这是科学技术发展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变化。公安工作应该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基本上实现了网络化办公,一般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计算机实现了联网,已经具备了刑侦“网上作战”的基本条件。武汉警方将于明年推行的刑侦“网上作战”系统,顺应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是坚持科技强警的具体行动,必将开创刑侦工作的新局面。

  同时,由于“网上作战”系统的程序化规范化程度高,因此推行“网上作战”系统能够推进警务规范化。不能否认,一些民警在办案活动中,有不作为、乱作为、随意性大等问题,这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对少数民警的这些不良表现,除了加大教育和制度约束力度外,运用科技手段防范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当然,手段是为目的服务的,“网上作战”系统毕竟是办案的手段,这个手段的运用也需要民警的积极地正确地参与,否则,再好的手段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因此,既然统一使用这种刑侦系统,就应当建立配套的监管措施,以确保这种科技手段的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