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回笼”架空代表权力

时间:2020-05-28 21:0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鸣侠
  “我提的提案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我自己的手里,由提案人自己办复。”在政协海南省四届四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三亚监管分局副局长张权跃向大家诉说着自己的尴尬,符之冠、黄飞舟等几位政协委员也都发了同样的牢骚(01月18日《大河报》)。

  当下,正是各级“两会”相继召开的集中时段,而上届“两会”提案的办复情况则是代表、委员们最为关注的,上述情况想必其他地方也有过。为说清提案“回笼”是怎么一回事,张权跃委员特地举了个例子:上届政协大会他提交了一份关于打击私彩的提案,这份本应由公安部门解决的提案,最后转到了人民银行,又回到了他自己的手中。可以想象,当代表、委员们收到自己提交的提案,并被责成为主要办复人时,除了吃惊外,更多的则是上当受骗,多少有些荒诞不稽的色彩。

  提案既是上级了解基层实情、找准工作突破口的关键载体,也是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凝聚了代表、委员们的心力和智慧,沟通了上级和下级。勿庸置疑,代表、委员们提及关涉本行业、本领域的提案,必是经过深思熟虑、集思广益的,同时又是关涉行业利益及长远发展的,更是靠自身职权、单一部门无力解决的,须上级出面协调、多方配合才可解决。这一点作为专门办复提案的主要部门理应比我们更为清楚。令人遗憾的是,办复部门却轻率地将代表们精心设计的提案“回笼”处理,除了减轻自身工作压力外,更枉费了代表的心力,无助于推进工作、解决问题。

  事实上,提案办复的效率直接决定着人代会、政协会的质量,更关系到代表、委员们是否真正履行了自己参政议政的权力。“回笼”提案的出现,无疑会架空代表、委员的神圣权力,戏弄会议章程,进而让群众、代表寄予厚望的人代会、政协会大打折扣,更为可怕的是,它同时还严重挫伤了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