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申”

时间:2020-05-28 20:3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首席大法官肖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告状有门,冤情能申”。这是肖扬院长对全国法官提出的新要求,那就是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申诉权利,防止出现“告状无门,冤情不能申”的现象出现,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不畏权势,伸张正义,张扬法制。这是人民法官的职责所系,也是一条必须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的原则。

人民法官就是要为人民服务,因为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为人民群众服务是我们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应该成为了我们法官执行法律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任何脱离人民群众的司法改革,都必将受到人民群众的抵制和厌恶,也必将导致与人民群众越来越远,充耳不闻群众的所思所想所虑所难。提到司法改革,很多人都喜欢言必称希腊,好像西方的那一套才是济世的灵丹妙药,殊不知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有中国的体制。如果为了片面地维护所谓的司法权威而采取对人民群众各种申诉漠不关心,甚至于采取种种手段来限制群众的依法申诉,只能让群众心灰意冷,积怨久了就会引发不稳定因素,到头来只会断送司法权威。古人云:“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一味地堵截,而不知道疏导,最后必然是大吃苦头。

当然,涉诉信访问题原因很多,群众申诉也不一定案案都能立,更不是案案都需要改。尽管如此,作为人民法官我们丝毫没有理由敷衍塞责,文过饰非,而是要有一颗便民、利民、爱民、护民的赤诚之心,以满腔热忱来对待每一位涉诉信访群众,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审理后发现错误的要坚决纠正,即使那些不具备再审条件的,也要晓之以法,明之以理,动之以情,搞好接待和解释、协调工作。总之,只要我们认真落实肖扬院长的讲话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树立起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