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邓善红写“贪官检讨”

时间:2020-05-28 20:2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早艮言

海南省临高县市政管理局局长邓善红因涉嫌盗取国库资金罪和收受贿赂罪被正式逮捕。被捕后的调查令人瞠目结舌:邓包养了6个情妇,且都生了孩子;10年就有了众所周知的劣迹!现在,市政管理局为偿还吃喝、私自以单位名义贷款的官司,已经因财力不逮,无钱继续上诉了……(1月8日《华西都市报》)

想到前不久北大的《贪官检讨》这道高考题,假想一下,此人如果写起“检讨”,大可不必像已有的“名篇”那么立意,比如胡长清的《我在思想上成了脱缰的野马》、王乐毅的《堕落从“不矜细行”开始》、许运鸿的《“骄气”和“私心”害了我》那样,他们都是从自我反省的角度来写的,邓某完全可以大言不惭地以《虚无的监督害了我》为题,不妨“摘录”一二:

首先,做镇长时“我”就该受惩,为何还要调任局长?早在1996年“我”任临城镇镇长期间,任职两年欠下13万多元,最后镇政府不得不卖地偿还,连镇政府新办公大楼的建设规模也因此压缩。这事在2001年被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报道过,“我”是个有“病”干部国人皆知。假如上级稍微严格审查,顾及群众的影响,“我”就有了改过的机会,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其次,做局长时“我”早该法办,为何不及时挽救?“我”将自家经营的大排档作为定点招待用餐单位,两年吃掉66万元,无论是大吃大喝,还是以权谋私,哪一条都是明摆着的事。更何况“我”的下属没有不知道的,举报信也已经到了相关部门,如果你们能够提醒、惩办,“我”当然会收敛自己,不至于如此肆无忌惮,就算落个处分什么的,也不会成为阶下囚。

其三,整个临城人知道“我”包养情妇,你们为何充耳不闻?“我”从1995年起包养情妇、养儿育女至今已有10年,虽然不像原肇庆市农业学校校长兼党委书记黄东连那样,与3人拿结婚证,但连街头一位摩托车司机都能找到地方,作为反腐专业人士的嗅觉应当比普通人更灵敏,无论贪财,还是好色,都谈不上隐蔽,哪一样都不难取证。难道你们没有生活在临城,为什么对“我”如此放任?

俗话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问题是在这十年里,没有人来挽救“我”的政治生命!现在明白了,那些受过我“恩惠”的人,其实是我的敌人;那些不断照顾过“我”的人,不过是一步步地将“我”推进泥坑。你们不顾及老百姓的反响,不顾及党的谆谆教导和制度的应有约束,和“我”一样不正确使用权力,才让“我”变成脱缰的野马。“我”是罪有应得,难道你们就不有愧吗?

最后“我”有几句话要说:只有真正深入到老百姓中去,才能维护好党和政府的形象;要真正爱护下级就必须依法办事,严格监督;爱护下级的政治前途,就是爱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也是爱护你们自己的前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是被法办了,可你们中间的某些人尸位素餐,也应受到相应的惩罚,否则,我也会学着某官员喊“冤”!

上述不过是假设,如果邓善红真这么写,会有什么结局?答案不得而知。不过,在个人作风问题上,其人是“性”情中人,工作上是“霸王作风”。那种不怕千夫指的“气概”,指不定会这么写。如果真这么写出来,各位看官,那也未必全是假话,没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