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弃鞭炮的两种民意耐人寻味

时间:2020-05-28 20:1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临近大年夜,记者回到了山东农村的老家,令人惊奇的是,往年的鞭炮声一直没有响起。以为到了晚上会多起来,可是一觉睡到天亮,也没有听到几声鞭炮。问了才知道,现在村民把钱都花在发家致富上了,对于鞭炮,他们认为既费钱又危险,不怎么买了。(1月31日新华网)

  这条来自山东农村的消息,读来让人备感新鲜,更有了一种另类的感觉——这几天的媒体上,触目皆是为鞭炮开禁的欢呼和大年三十“电闪雷鸣”的报道,相比之下,山东农村却不闻鞭炮声。这种南辕北辙的反差,几多耐人寻味。在农村,从无禁放一说,农民们历来是想放就放。然而没有任何束缚,农民们却选择了与烟火爆竹告别——舆论说城市的开禁是顺应了民意,那么这个山东农村的告别,不也更真切地体现了民意吗?民意当然应该尊重,然而在放还是不放这个问题上,截然不同的民意却凸现了品位的高低;我不想说不放不行的民意是如何苍白浅薄,然而我不能不说,能放也不放的民意,显然更具理性。鞭炮在山东农村的淡出,乃是农民经过实践检验之后作出的选择,这种放弃,依我看更代表着文明的行进轨迹。

  不放不行的理由真的让人感到很勉强。其中最为典型的是禁放牺牲了传统文化,甚至将圣诞等“洋节”的走红也归咎于禁放导致的“土节”的寡味。对“土节”不屑一顾,对“洋节”趋之右鹜,确是对传统文化、民族精神的失敬。这种失敬所带来的,不仅是传统节日的黯然失色,更有传统文化的隐性流失,然而这与放不放鞭炮有多大关系?今天在某些国人心头,有一个解不开的崇洋情结,信奉的是月亮也是外国的圆,情结如斯,少不得要对“洋节”乃至“洋文化”顶礼膜拜。这个背景不去,即使天天把鞭炮放得惊天动地,传统文化恐怕也还是要牺牲的。

  有人说,从禁放到开禁,法律与民俗博弈12年,终于以民俗获胜告终。放鞭炮是一种民俗,然而是否举凡民俗都要高于法律,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即使在开禁之后也不该告终。传统风俗能生生不息,就因为在绵延中不断革故鼎新。倒是如果一成不变,一举一动都照着祖宗规矩行事,岂不是把自己异化成了新舞台上的旧道具?问样不能不思考的是,如果不放不行真的是民意,那么也让人看到了这种民意的“人格分裂”:对环境污染深恶痛绝,却可以对燃放鞭炮造成的环境问题视若无睹;将环境宁静视为自身权利,却可以对燃放鞭炮的“声音暴力”充耳不闻……这样的叶公好龙,作为一种思维定势、行为模式,其实是比不放不行的开禁论本身更发人深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