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为何也要跳楼讨薪

时间:2020-05-28 20:0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赵志疆
  1月25日晚上7时许,一名中年男子在北京市中关村步行街的空中花园纵身跳下,由于头部着地,该男子当场死亡。死者妻子称,其丈夫是包工头,身陷三角债纠纷。(2006年1月26日 新京报)

  每到年终,清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都会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焦点话题。此时,那些直接与进城务工农民发生聘用行为的包工头也因此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群体。看惯了民工跳楼讨薪的我们惊奇地发现,就连那些包工头自己也为了讨要薪水而爬上了高高的楼顶。

  包工头跳楼讨薪的事情虽然不多,但这也绝非首次。每当有民工跳楼讨薪的事情发生,我们总是习惯于把谴责的矛头对准那些包工头,可是当这些包工头自己也被逼走上了这条道路之后,我们又该把矛头对准谁呢?在民工眼中,包工头掌握着经济、社会资源,但是在建筑方眼中,他们和普通民工一样,属于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他们未必不懂得法律,他们只是想用这种以死相逼的做法唤起公众的注意,达到问题的解决。

  跳楼讨薪成了维权常态,无论采取这一极端举措的是民工还是包工头,都是对建筑方恶意欠薪以及政府部门缺位失管的无声控诉。

  2004年9月1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颁布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此后,各地都开始风风火火地致力于清理包工头。可以预见,随着包工头的淡出,包工头跳楼替民工讨薪的事情将会随之减少。但是如何才能保证企业按时把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从而避免民工跳楼讨薪的悲剧呢?我想,这个问题才是最主要的。

  从这个包工头的悲剧可以看出,清理民工欠薪的源头在于清理工程款的拖欠,这也正是三角债纠纷的第一环。如果这一环解不开,问题永远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解决。因此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应该尽快完善行业清欠的管理流程和责任追究制度。没有了这些制度作为保障,即使是包工头也难免会无奈地走上跳楼讨薪之路,更不用说那些更为弱势的民工群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