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眼看着标准杀人!

时间:2020-05-28 19:5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肖华
  “一口吞”果冻再次杀人——1月22日,江苏镇江市又发生一起2岁女童被果冻噎死的悲剧。(1月24日《扬子晚报》)

  果冻杀人由来已久,1997年11月,昆明一名幼儿因吸食果冻,造成窒息死亡;2000年1月,江苏省灌云县伊山乡一名周岁男孩因果冻卡住气管致死;2000年1月25日,秦皇岛市一名一岁半的男孩在家中吃果冻时死亡……面对着果冻不断杀人的状况,可以看出制定并实施保证儿童安全的果冻产品标准是多么的重要。

  可让人不可理解的是,有关部门明知道在当前标准下生产的果冻会杀人,还是不禁止小果冻生产销售;明明出台了新标准,就是不实行,允许进入流通领域果冻销售至今年9月30日?!

  小果冻让它在市场上多呆一天,就有可能多杀人一天,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一天,对于这样的食品,岂能让它在市场上有立足之地。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健康,有关部门应该毫无条件的封杀这些果冻,采取一切措施保护儿童的生命,难道还有什么比这还重要的吗?

  制定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有关部门可以有依据的执法。可是这个标准出台后,在这么长时间里,有关部门面对着杀人的小果冻也无可奈何了,因为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新标准才实施。在这段时间里,不知道还有没有无辜的生命死于小果冻手里,恐怕没有人会告诉你答案。

  我们经常说,要和国际接轨。可是在欧洲、美国早已禁止小果冻销售。即使亚洲的韩国,在前年出现小果冻杀人后,立即开始禁止直径在4.5cm以下的所有果冻的销售。而我们有关部门在出现果冻杀人后,不但没有禁止,现在还出台这样的标准,允许小果冻在市场上销售一段时间,迟迟的不与国际接轨,这么做无疑是漠视生命。

  有关部门这么做,其实大家都明白,是在保护商家的利益,因为目前,全国果冻制造企业近300家,产量约60万吨,总销售收入近50亿元,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之一。如果让他们收回小果冻,商家的损失将是巨大的。商家之所以在小果冻杀人后,迟迟不肯停止生产小果冻,还不是因为小果冻的销路的确好。在标准出台前,有商家就表示,在国家没有出台尺寸标准前,继续生产小果冻。现在新标准出台了,允许他们销售一年,我想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他们还是不会放弃小果冻的。

  在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在保护商家利益和保护群众生命健康上,谁更重要。我们岂能用牺牲群众的生命健康来保护商家的利益。

  在新年即将到来的时候,一个无辜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是在有关部门可以预见的情况下消失的,是在新标准保护下不该消失的情况下消失的。如果有关部门早点实施果冻新标准,也许就可以挽救一个无辜的生命,就可以使一个家庭不陷入长久的悲痛中。

  面对死者,面对着悲痛欲绝的家人,面对千万儿童在小果冻的生命危险下,有关部门何以言对,还能无动于衷吗?难道还要等待第二个无辜的生命在消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