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让守夜人守株待兔鼓掌

时间:2020-05-28 19:0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阿默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出台政策,对不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或者不按规定责令取缔、关闭、停产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2月8日《新京报》)

  对于这则消息,笔者为之叫好,也许会招来轻蔑的笑声。因为对于法制社会,环保总局在自己的干部头上顶一盆水,不作为将付出代价,逼着他们当好环境保护的守夜人,确实并没有多少新意,更不值得拍手叫好和刻意渲染。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不少自称守夜人的执法部门,长期以来都在过着守株待兔的安逸生活。只要不是重大事故或者惊动中央的群体性事件,往往都是抱着民不告、官不纠的态度。即使事情闹大了,他们也只是手忙脚乱地成立事故调查组,充当处理善后事宜的角色,以裁判的身份拉几个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就OK,很少对自身监管不力进行反思,为自己严重缺位买单。

  如今,环保总局已经迈出了可贵的第一步。公安、审计、环保、国土、质量监督、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管理等以守夜人自居的单位是否也该为自己上道紧箍咒,由守株待兔的执法方式转变为主动出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