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让“流水账”变成糊涂账

时间:2020-05-28 18:1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奚旭初
  2月14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决定》指出,上游省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2月15日新京报)

  上游污染,下游受苦,这种现象在许多地方都存在,并且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上游污染,有两种情况,一是地处上游的地方,心目中“下游意识”太淡薄,很少为下游着想。比如去年11月份发生的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就是“下游意识”太差的一个佐证。上游污染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以邻为壑,自己拼资源、拼环境,有污就排,全然不管下游受苦。

  一江春水向东流,君住江之头,我住江之尾。江河流经许多地方,所经之处,处处得益,用经济学的话讲,是谓资源共享。然而倘若上游水体污染了,那么下游不仅没有资源可享,更是要遭殃受苦了。自然,所谓上游、下游,也不是绝对的,也许你处于别人的下游,但相对于比你更“下”的地方,你就又成了上游。在历来的水污染事件中,一些地方扮演的就是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的双重角色。又受污染之害,又以污染害人,这不仅使“流水账”成了糊涂账,而且使跨地区跨流域污染成为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上游污染,下游受苦,反映出许多深层次的问题。由于历来的环保工作是分区而治,你监督不了我,我也监督不了你,谁也不能去管谁,谁也管不着谁,谁也不愿花大力气来治污,最终出现了你排污我也排,你脏我我脏他,“覆巢之下无完卵,污染变成“大锅害”。当然要呼吁各地强化“一盘棋”的全局观念,不能嫁祸于人,但是事实也反复证明,仅有道义层面的呼吁是不行的。有道是机制最管用。现在国务院的规定就是着眼于构建一个把“流水账”变成明白账,并按这个明白账“秋后算账”的机制,使“上游排污,下游受苦,”变成“谁排污谁受苦”,不但要承担对下游赔付补偿责任,而且相关单位和人员还要被依法追究责任。

  “流水账”不再是糊涂账,治污就大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