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咋一年“老了2.2岁”?

时间:2020-05-28 18:00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梁江涛

2004年至2005年,大家都长了一岁。可是贪官这一特殊的群体却“老得快”,这些贪官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平均老了2.2岁。2004年他们的平均年龄是49.5岁,2005年他们的平均年龄则是51.7岁。(2月14日法制晚报)

贪官们涉案时的年龄集中在50岁至59岁这一年龄段,2004年、2005年这一年龄段的贪官均占到全体贪官的四成以上,分别为43%和44%。这与过去常说的“59现象”既有吻合之处,又有变化的一面。随着腐败现象出现新动向,反腐败斗争面临新形势,需要重新认识腐败分子的多发年龄段和发作规律。

从“59现象”到腐败分子的年轻化,再到在短短一年时间内平均老了2.2岁,说明官员由廉变贪既是一个渐进过程,有时也呈突变趋势。这腐败分子怎么变成小品里的受骗者那样,“走两步”就变成了“瘸腿”? 其实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这里以原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兆丰的腐败经过为例。陈兆丰收受285万多元贿赂款的时间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他当县长期间。他帮人承揽工程,从中拿“回扣”。第二个阶段则是他当上县委书记之后,通过卖官得利。

与此相对应的,陈兆丰也有着很清白的两个阶段,一个是1990年尚没有掌握重要权力之前,陈兆丰在宣传、教育部门任职,手中没有人、财、物,接触的亦非三教九流。这个阶段是他人生的升华阶段,吹的是“冲锋号”。另一个阶段是,从县委书记调整到市人大副主任职位之后,吹的是“撤退号”。感觉上是人到码头车到站,不再四处伸手,为“安度晚年”打下伏笔。只可惜,东窗事发,清白不再。

腐败从来都是与权力为伍的。官员“走两步”,“长2岁”就成了腐败分子,再一次证明没有严格监督措施、失去自律和他律的权力就是一匹脱缰的野马,恣意妄为,越走越远。腐败不管多发于哪个年龄段,都是贪官们权力在手的“黄金时段”,从根本上防止腐败,就是要瞄准权力与腐败的“交配期”,而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