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地域性歧视

时间:2020-05-28 17:3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李鹏
  据新华社郑州2月8日电,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调解结案。深圳市公安局一派出所因悬挂“打击河南籍犯罪团伙”横幅惹出争议,最终向原告——两名河南籍律师赔礼道歉。这一明显带有地域歧视性质的案例的结局,自在人们的预料之中,但是在生活中还有另一类地域歧视现象:比如城里人瞧不起乡下人、富乡人瞧不起穷乡人、机关瞧不起基层等,因其不像悬挂横幅那样彰显,往往为人们所忽视。

  其实,无论是悬挂横幅,还是以神情、言行等小觑外地人,地域性歧视现象的存在,根源在于其骨子里的环境优越论。持这种观点的人总是以外地人、基层群众文化低、存在种种隐患为由有意无意地轻视下级、排斥外地人,甚至为其生产生活设置障碍。这暴露出一些人思想上先入为主的偏见和自觉优于他人的自恋情结。的确,由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医疗、科教、交通等状况的差异,在客观上也造成了不同地域贫富之差及人们在教育、就业等发展机遇上的不对等。近年来屡禁不止的高考移民现象就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一点。但是,这种客观上的地域差别不应成为一些人高高在上、漠视乃至歧视外地人的理由。且不说公民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享有同等的权利,也不说长期以来我国以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服务城市繁荣了城市,单就成千上万漂泊在异地的打工族讲,他们许多人从事着脏累险重的体力劳动,干着许多当地人不愿干的差事,他们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倾注了太多太多的汗水和心血,当地人有何理由不敬重他们、不接纳他们呢?至于那些以为外地人素质低的论调,纯粹是一种市侩意识。

  应当看到,为消除地域差别,我们国家正致力于加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东西互动。一系列支农惠农和富裕地区支持贫困地区的政策落实也让许多基层群众感到了生活的诸多变化,增强了发展的信心。相信随着城乡融合和贫困地区经济的加速发展,地域差别将日益缩小,地域歧视现象将越来越淡出人们的视野。

  看过一篇有关研究“三农”问题的文章,有句话特别经典,值得深思:上推三代,有多少城里人不是农民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