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从国企老总变身而为海南省长的卫留成备受媒体瞩目。这样具有开阔视野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官员以其独特的个人魅力吸引了各界的眼球。而真正吸引作为法律从业者的笔者的却是卫省长的“一言”即“不懂法,别当官”,“一行”即推行法律总顾问制度。
依法行政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已经被《国务院依法行政纲要》所确立。法治对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普遍存在行政单位和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言行不一致的情形。他们在会上说是要依法行政,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叫法律让道,让长官意志和官老爷作风大行其事。有一部分领导人也像模像样的请了法律顾问,但是在决策运作时是否真正考虑顾问的意见则是难于保证,法律顾问充其量就是他们的门面罢了,法律顾问更多的是充当他们自吞苦果后揩屁股的角色。干部学法用法是中央领导都身体力行的举措,而到了下面,能够潜下心学习法律的领导干部又有多少呢?他们真正关心的不是堂堂正正的法律而是歪门邪道的官场“潜规则”,不懂法,官照当。
法律的精神就是规范和理性。政府官员是连接中央和老百姓的桥梁,而法律就是他们之间的纽带之一,政府官员只有在法律允许或者规定的方法和途径中行政,才符合我们的执政目的。法治它高度要求言行一致,没有法治理念,就不可能掌握正确的法律方法;没有法律知识,当然法治理念也无从确立。要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就要“言行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