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讯室里,才叔正在讯问着铁窗内一名约十八九岁的大男孩。在大男孩的旁边站着两名小男孩,左边那个大约十五六岁,另一个大约十一二岁,个子矮矮的,也许还不到一米四高吧,正用稚嫩的眼光聚精会神的听才叔审讯。
怎么看守所里把小孩放进来玩了,我心里嘀咕着,并走到办公室叫看守民警把另外两名被告人给提出来,看守民警说,人不是已经提出来了吗?我说在哪里。他们同案的三人都在一起呀!看守民警边说边打着哈哈。啊!他有十四岁吗?
我是个心理状态比较稳定的人,很少对外界事物的变化感到惊讶。这一次我差点失态了,不禁想问看守民警是否是搞错了。不过,话到嘴边我改成了,到底是不是这两个娃儿。是——声音来自另一间讯问室,随即走出了一位中年公安干警,他说他是办理该案的侦察人员,并已经仔细核对了这名小男孩的年龄,已年满十四周岁。
我开始讯问年龄和个子都最小的那名“被告人”,还没等我开口,他已经先问我,叔叔我可能判几年?清脆的童音与沉重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瞬间从耳边灌入我的大脑,令我几乎窒息,我重新仔细的端详面前这个看上去还只有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把眼前的少年和抢劫犯罪联系在一起。
他才十四岁,在正常的家庭里,他还应当是刚上初中的少年,是一个正被父母捧着、哄着的小孩。可是,这些对于他来说都没有,而且也不会再有。他八岁丧父,十一岁丧母。父母的早逝,让他过早的品尝了人间的颠沛流离。寄人篱下的日子使他看不到生活的方向。为了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他开始拿邻居的东西,开始做一些周围的人所不容忍的事,到后来终于触犯了法律。
不久,法院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审判,在法庭上我再次看到了这个小被告人。与上次不同的是,经过十几天的关押,少年已显得形容憔悴,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他两眼婆娑的用酸楚的话语回答着公诉人、指定辩护人及法官的问话。
法律的功能是维护公平正义,惩恶扬善。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不变的司法原则。我们试着用这一原则适用于这一少年,我看到了法律在这里是显得那么的苍白无力。根据刑法的规定,少年将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如果出来以后他可以做什么,他又能做什么呢?身边的亲人无监护能力,社会保障机制还未覆盖到他。也许,他又将再次冒犯人们,再一次的和人们相处的不融洽。民主法制的进程已悄然向我们走进,社会保障机制也会逐渐遍及整个社会,我依稀看到了少年眼里包含着孤立无助的泪花,我不知道少年的明天在何处?
法庭的审判从未显得如此沉重,法官将如何落下这沉重的法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