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暴富之后的煤老板们的疯狂消费,名车豪宅;一边是环境恶化,矿工和村民的艰难度日。山西乡宁县出“奇招”:从煤老板的每吨煤的收益中拿出30元钱,在全县开展“一矿一业一事”活动,为寻找接替产业进行试点。支持者说:“县里四大班子让盖房子、买车子、包妹子、掷骰子的煤老板帮助‘土窑子、泥孩子、破庙子、烂路子’的穷人,是政府应该做的好事。”反对者则说:“这是政府利用职权强迫煤老板吐血,没有法律依据………”争议仍在持续,乡宁县的探索也许才刚开始。 (2月20日中国经济周刊)
此事之所以引发争议,主要原因是,“逼富济贫”就像一张三条腿的桌子,看似合情合理,却缺乏一条关键之腿。
其一;“情感支配”是依法行政之大敌。官员用权的情感化与依法行政应求得和谐统一,否则就有可能好心办不了好事。同情弱者,是人类的天生品性,无可厚非。但是完全在情感的支配之下,利用手中职权强行推进,逼着发了财的煤老板掏出腰包救济穷人,强扭的瓜不甜。在资源日益紧缺的现代,煤矿行业无疑是一个暴利行业,也是一个渫血行业。如果纯粹从情感角度、从贫富悬殊的现实角度去看待一夜暴富的煤老板,那么,别说每吨煤拿出30元来扶贫,即便将所获得的利润与穷人平分了也不过分。也许文人们还会啊啊一番:“黑色的金子,是人类共有的财富。不管你是谁,不管你贫富,让我们共同享有!”然而,这种“均贫富式”的吃大户,显然是对市场经济规律和效率优先原则一种践踏。
其二;摆平矿群矛盾不应指望“有钱能使鬼推磨”。当煤矿与附近的村民发生各种矛盾时,村民们认为煤老板财大气粗,恣意妄为,欺负穷人。煤老板则认为,村民是眼红钱,想要钱,借口闹事。当地政府在处理这些矛盾上,一般认为只要煤老板肯花钱,就能够摆平一切。于是乎摆平矛盾成了“劝富济贫”的一大理由。但是有些矛盾不是花钱所能了结的,还应刨根问底,依个法理。比如环境污染的事,去年下半年有当地村民找到一煤老板,说村里的水被采矿污水给污染了,要求矿上赔偿,煤老板没有答应。结果村民与矿上的工人发生械斗,直接损失40多万元。而在此之前,这位煤老板曾为这个村装过自来水。由此看来,实质性的矛盾用钱是摆不平的,政府部门必须依法调处矛盾,而不是“钱”字当先,息事宁人。
其三;“工业反哺农业”一说站不住脚。以乡宁县为例,2000年前,全县上访量为70多起,而从2002年起大幅上升,到2004年增加了一倍 “根本原因是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县委书记认为煤田占了全县78%的面积,有100多座煤矿,年产量1000多万吨。100多个煤老板拥有100多亿资产,这100多名老板的年收入超过了全县23万人口的总和。而该县解决这一冲突的办法就是“逼富济贫”,就是工业反哺农业。诚然,让现代工业以各种方式、各种途径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可以有效缓解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的矛盾。 煤老板是先富起来的群体,要靠他们带动大家共同富裕,但“逼富济贫”这种“生吞活剥式”的方式并不能诠释“工业反哺农业”的真正含义。
上述三点集中到一点就是缺乏法律依据,失去法律支撑和必要的长效机制,来保障旨在社会公平的举措,使掏钱的富人心中不那么平衡与踏实。如果依法履行义务,就像履行纳税人义务那样,无话可说,也不会有什么不良反应。因而,笔者以为,应通过有立法权的一级政府建立制度,设立专门基金,让地下的资源为地上的公平付出的“善举”永续下去。这也给那些做了好事却不落好的干部们提个醒,任何时候,依法行政,不能感情用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