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荣辱观是实现个人幸福需要

时间:2020-05-28 16:0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3月4日下午在政协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在“两会”内外产生热烈反响,热切期盼“八个为荣、八个为耻”能够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其实,从个体幸福角度来理解,胡总书记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也给我们每个人端正荣辱观,增强幸福感指明了方向。

  毛主席早就说过,人是要有点精神的。毛主席所说的精神,就是一个人的信仰和追求,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荣辱观。人作为高级动物,之所以能够成为万物之灵,除了具备劳动能力外,关键就是有一种荣辱感。如果一个人不明荣辱,浑浑噩噩,与禽兽还有多大区别?这些年物质主义、享乐主义甚嚣尘上,好像有了钱就可以拥有一切,很多人都相信“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为了获得财富,一些人置荣辱于不顾,厚颜无耻,对道德的谴责和法纪的追究置若罔闻,奉行“我是流氓我怕谁”。还有人乐意接受“笑贫不笑娼”的谬论,对势利的无耻之徒奉若神灵,把注重操守的人笑为傻瓜。这些不正常的现象,被某些人鼓吹为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司空见惯,听之任之,争相效仿,以至于个别地方无耻之行大行其道,社会风气乌烟瘴气。由于不讲荣辱,也就造成了是非不清,好人受气,恶人张狂,人际关系紧张,人的安全感下降,心里归属感缺失,因此有人感叹“穷得只剩下钱了”,精神空虚、紧张,惘然失措,哪里还有多少幸福感可言?

  胡总书记提出的“八个为荣、八个为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对于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道德氛围非常有益。只有在这种健康的氛围下生活,人才能精神有追求,灵魂有着落,也才能保持一种为善最乐的良好心态,稀释激烈竞争带给人们的各种紧张感,让人们既能享受到物质生活带来的便利,又能享受到精神健康带来的愉悦,社会公众的幸福指数提高随之也才能有一个实质性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