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别拉下“法制园地”

时间:2020-05-28 15:4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心之浪漫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草案)》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中国十亿农民的福音。建设好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农业丰,农民富,农村稳,则国泰民安。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试点和推广工作,从政策、制度、措施、组织、人力、资金、物力、产业调整和发展等方面都给予优惠,势头是好的,深受农民欢迎。但是,有一个问题则要引起注意,那就是要把农村法制建设也要一并纳入规划。

  《规划(草案)》中提到了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方面,我认为提得不深。长期以来,农民在学法用法上还显落后,许多农村干部信奉一拍二诈三骂人的方式开展农村工作和解决农村问题,不学法不用法甚至认为法律规定脱离实际,不能解决问题,导致农民法盲多。近几年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问题上纠纷巨增,缠诉上访不断,有的还发生矛盾激化,这与“法不下乡”是有因果关系的。

  因此,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教育农村干部和农民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特别是与农村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农村土地承包法、流转管理办法等,有步骤地不断地提高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这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才能丰、富、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