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李红森洒泪不已

时间:2020-05-28 13:3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黄瑜蓉

半个月来,我和身边的同事一样,已经流了太多的眼泪,只为我们敬爱的“小李副”。

半个月里,我院忙着对他的抢救的配合、忙着他的后事的处理,忙着他的遗物的清理、忙着他的事迹的收集。后三项,我都全程参与了。这一切在昨天都已经基本结束了。我以为,我终于可以稍微止住自己的眼泪了。不想,打开中国法院网的“李红森专题”,一看见李副那再熟悉不过的“面孔”,才发现,情绪可以掩饰,眼泪仍然完全不受控制。记忆和眼泪一样不断涌出来。

1994年,刚离开大学校园的我来到了防城港市中级法院,来到了研究室。李红森,是我们研究室的“头”。29岁的他,担任中级法院级的研究室副主任已经5个年头了。仅比我大7岁的他给我的感觉就像兄长,亲切、温和、可靠中不失威严,英气逼人,才华横溢。作为我参加工作以来的第一个部门领导,从李红森身上,我学到了许多工作技巧、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更多的是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我们要发挥好院领导的参谋、助手作用,要为领导出谋划策”,他是这样教导我们,自己也是这样做的。为了做好一个活动方案,他常常加班到半夜;为了把属于我院内容的电视新闻录制下来,他和我们轮班守在办公室;为了完成《海边的红树林》一文,他两天两夜没有合眼……

2002年4月,刚被任命为副院长的李红森根据党组安排,分管刑事审判等业务。这时,我已调整到刑庭一年多了。我发现,到经济审判庭当了三年多庭长的李红森更“成熟”了,也更有“办法”了。他工作有思路、有目标,善于寻找突破点,每年工作总结时,他指导我们结合当年刑事审判的热点、全区法院该项业务的薄弱点、我们的优势确定我们新一年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突破点,要求我们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计划。如,2002年,我们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突破点是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改革,2003年的工作重点是规范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案件的取保候审工作;2004年的是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5年的是应市公安局局长的要求,给我市公安干警授课,共同提高我市刑事案件的质量和走进社区,共建平安社区,预防违法犯罪等。为了完成工作计划,实现工作目标,李红森副院长抓得严,过问多,督促紧,指导到位,常常帮助解决问题。他分管的立案庭、办公室、法警支队等部门同事说他在这些部门也是这样做的。

签发案件判决书,他认真把关,从不简单听取案件汇报,一定要亲自翻阅案卷,对合议庭认定的每一项事实,他要看到有充分的证据证实,对合议庭做出的任何判决和处理,他要求提供出正确的法律依据;有疑问的地方,他还要详细询问合议庭各位法官。对裁判文书的写作,从格式、结构、用语、标点、事实、证据、判决、说理等各方面严格把关。严格、细致的要求,养成了下属们严谨的工作作风。

2004年下半年,我市建市以来职务高、案情重、影响最大的案件即原防城港市政协副主席(曾任东兴市市委书记)刘德新受贿、原东兴市市长李桂东受贿案件先后起诉到我们法院。李红森副院长和我庭的2位同志一起组成合议庭。对这两起案件的共同审理,使我进一步加深了对他的认识。正如我院领导在其遗体告别仪式上说的,他表现得确实是“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通一行”,从未开过刑事案件庭的他,娴熟的审判技巧、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简洁、精练、准确的法律用语、语调、语速的控制都让我深深折服。我市检察院来旁听开庭的一位检察官说:“看你们李副开庭是一种享受”。我院一位资深审委委员说,“没有一句废话,连不必要的连接词、口语都没有一个”。

看见与自己曾经一同端坐在审判台上的李副那平静、威严的面容,言犹在耳,人已远去,我泪如雨下。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到什么时候才能不为小李副流泪,也许在那遥远的未来,也许永远也不可能。

作者来自: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