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红森,生前清正廉明的先进事迹连日来受到了社会舆论的普遍赞誉。同任何高尚者一样,李红森的举动来源于他正确的思想观念,他在笔记中曾这样写道:“艰苦奋斗作为一种精神,应该长期坚持,但艰苦奋斗的内容在不同时期也有不同的要求,不是一提艰苦奋斗,就是要穿补丁衣服,吃米糠。生活上低要求,工作上高标准,这就是新时期的新要求。艰苦奋斗目的在于发展,发展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群众的利益,有限的资金要放在发展上。”捧读这段文字,笔者感触到了一位真正共产党人艰苦奋斗的赤子情怀。
谈到艰苦奋斗,一些人认为这是一个不合时宜的陈词滥调。“都啥年月了?还在那里喊艰苦奋斗?不会赶时尚图享乐那是自己没有本事。”个别人看了关于李红森的报道,起初是不相信,然后就露出鄙夷的神情这样嘲笑他。其实,像李红森这样的艰苦奋斗者,并不是抱残守缺的“顽固派”,更不是“越穷越革命的”观念的传承者,而是生活上低要求,工作上高标准。因为有了生活上的低要求,才成就了他的“艰苦”;因为有了工作上的高标准,才成就了他的“奋斗”,这二者完美地组合才是新时期艰苦奋斗精神的科学内涵。李红森这样想这样做丝毫不是为了显示自己的高洁,而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利益,节省资金用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上。与这种真正的艰苦奋斗精神相对照,有的人提起艰苦奋斗就要求别人做苦行僧,那是一种马列主义口朝外的高调;有的人提起艰苦奋斗就主张满足现状,那是一种懒汉懦夫的思想表现;还有的人提起艰苦奋斗就直摇脑袋,那是一种在享乐中荒废人生的可耻行为。
正因为社会上有些人的言行与李红森大相径庭,他的艰苦奋斗观才显得愈发可贵。我们学习李红森的艰苦奋斗精神,只有像他那样生活上低要求,才会少几分满腹牢骚,多几许淡泊明志;也只有像他那样工作上高标准,才会少几分骄傲自满,多几许奋发进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