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罢《人民法院报》3月19日头版头条刊载的“把闽南茶文化融入诉讼调解,晋江‘茶桌调解法’创三赢”的报道后,笔者不禁为福建晋江市法院把博大精深的茶文化,引入民事诉讼调解机制的新举措而叫绝,更为他们因地制宜、大胆探索的精神而赞赏。
曾几何时,当事人对簿公堂,唇枪舌战,硝烟四起;兄弟间反目成仇,永世不相来往;商家伤了和气、断了财路……法院调解无果,只好下判。因输官司者气数不顺,不愿自觉执行判决,又导致“执行难”这一普遍问题。
法院调解,是我国人民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它不仅在国内被誉为“政法工作的第一防线”,还在国际上被誉为解决民间纠纷的“美好制度”、风俗习惯。晋江市法院很好地借用这一民风民俗,把博大精深的功夫茶道融注到诉讼调解中去,营造友好协商的氛围,让双方当事人消除对立情绪,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消除当事人之间抵触和对抗情绪,增加法官的亲和力,从而达到息诉止争、提高司法效率、节约诉讼资源的三赢效果。同时,也使法院调解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这壶“司法功夫茶”有五好:一是减小了法官可能承担错案追究的风险;二是有利于案件的及时执行;三是较之于判决结案更为省时、省力、省钱;四是有利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五是有利于弘扬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晋江市法院这种大胆探索诉讼调解的新思路、新方法,值得我们很好借鉴和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