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位是一个行业对其职业人员技术水平的评定标准,文如围棋,武如空手道。我国目前大多数行业的技术职称不能称之为段位,盖因其评定升级考核不严,论文满天飞,国内评定论文无数,国外认可渺渺,不过是自欺欺人,盛名如北大清华者在全球各大名校中排名百名之后,其余可想而知。
司法能力也有段位,司法能力也必须有段位。司法能力的段位是什么?说复杂了可上升到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大层次,说简单了就是一个解决问题的能力。曾经有一个参加律师考试的人这样说,他之所以选择从事法律行业是因为学法律不需要任何基础,判案时翻书就行,不会翻书按日常道理判也不会有多大差错。此言足见此君历史、哲学缺乏常识,但同时也是从事法律行业人员的悲哀,“原来法官办案就是翻书这么简单,识字就行”。
必须纠正这样的错误认识。一个医生在做手术时碰到疑难重症时翻书可以解决问题吗?他有时间看书,病人可没时间等。一名飞机技师修理飞机时可以翻书吗?也许可以,但那必须是几代人摸爬滚打几十年的经验总结。能力与翻书,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判若云泥,岂可同日而语?
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到一个成熟的法官,也需要在实践中摸爬滚打,才会实现从书本到能力的飞跃。但同时也要看到,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把他毕生积累的经验倾囊相授,那就可以使年轻人需要十年甚至二十年才能领悟的东西在短短的数年内学会,并且达到甚至超过老法官的水平。由此可见,法官速成是可能的,一切取决于信息的互相交流。信息时代本该如此,信息时代的未来无可限量。年青的法官们在信息时代是幸福的,他们可以充分享受前辈用汗水换来的经验,可以充分交流同行用时间换来的经验。
论文应当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碰到某案时如何解决及此类案件规律的总结。论文不需要鸿篇大论,不需要国外某名家如何说过什么什么名言,不需要国外某法学名著如何说过什么什么名言,不需要一篇文章引用四五十句没有上下文看不懂得国外法学名言,如果需要,那也是国外社会经济的实践经验,以此和国内对比和借鉴。
论文应当是简单的,司法能力应当是简单的,应当是解决问题的。因为,老百姓不要你的文采,不要空洞的法学家的名言,他们只要你帮他们解决问题。
作者来自: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