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岂容“脾气不好”?

时间:2020-05-28 11:42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林林
  交警处罚违章原本无可厚非。但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交警大队一名警察,3月9日晚在1000米的非通车路段,既不出示任何工作证件,也不管司机是否在场,一边拍摄,一边贴罚单,竟然在五分钟时间内开出16张罚单,罚没收入高达2550元。对此,东湖区交警大队教导员熊某解释说,这名警察性格内向,近两三年一直上中、晚班。由于无法照顾好家庭,和妻子发生了一些摩擦,因此值勤时脾气不是很好,所以才会那样做。(市场报4月10日:《南昌交警大开“情绪罚单” 5分钟收入2550元》)

  谢天谢地,幸亏这位“脾气不好”的民警是位交警,如果让他去干刑侦,还不知会闹出多大的事来!没准,此人三五分钟之内就能“依法抓捕”N个“犯罪嫌疑人”。不管多大的城市,这样的民警估计只要有那么十来个,用不了几天便会弄得满城风雨,甚至鸡犬不宁。所以,当地警方将这一违规执法行为归咎于民警“脾气不好”,一则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二来也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既然明知这位警号为10929的交警,由于工作原因和妻子发生摩擦已有两三年之久,交警大队相关领导为何不上门去做调解工作?如果去了而又调解无效,且发现当事人“脾气”越来越坏,为什么还要将他放在影响面较大的执法岗位上?记者此番对其跟踪暗访不过短短几分钟时间,就领教他乱罚款两千多元的“脾气”,莫非在此之前此人就没发过类似“脾气”?难道交警大队领导对他这种屡有进账的大发“脾气”一直毫无觉察?

  当然,警察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同样有肝火过旺的时候。但作为执法人员,哪怕情绪再低落、个人脾气再坏,也不能把公众作为出气筒,以动辄罚款甚至抓人来宣泄压在自己心底的郁闷。反之,纵然心情不错,脾气再好,也不能容许对谁法外施恩,网开一面。一句话,法律不相信“脾气”。这些道理,我看东湖区警方不是不懂,实际上,他们是揣着聪明装糊涂,不敢从容面对,更不想公开承认治警不严、违规执法的现状,所以,只得以民警个人“脾气不好”来敷衍、搪塞新闻媒体与社会舆论。在我的记忆中,如此为公安乱罚款进行巧妙辩解,倒是头一回听说。而且,此事发生在2003年度“全国优秀基层单位”,实在是不可思议。

  看来,南昌警方纪检部门有必要对东湖区交警大队近年的执法情况作一番调查,一方面看看“脾气不好”的交警究竟有多少;另一方面查查由于交警“脾气不好”而增加的罚款收入到底是个几位数。如此,隐匿在“脾气不好”背后的东西也就不难水落石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