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如反掌的红头文件“拉架”

时间:2020-05-28 11:41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梁江涛
  7日新华社播发了《(新华视点)汉川怪事:政府红头文件 下达喝酒任务》和《(新华时评)喝“糊涂酒” 办糊涂事》两稿后,引起广泛关注。8日,汉川市政府办公室给记者传真了一份废止“喝酒文件”的文件。这份编号为“汉川政办发[2006]20号”的文件称,“经研究决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小糊涂仙(神)’系列酒的通知(汉川政办发[2006]11号)从即日起废止执行”。汉川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目前,11号文已经从各基层单位回收。 (4月8日新华网)

  以20号文件修正11号文件,一件轰动全国的“糊涂酒事件”就这样给摆平了。从修正的20号文件中,我们见到了那些司空见惯的词汇和语言,它们没有任何感性色彩,不知道汉川市政府是在真诚道歉,还是在勇敢担责。倒是事后一位负责人道出了“真情”,原来,整改是需要展开“专题讨论”的,也就是当下还不打算让谁来出面担责。他的原话是这样的,“今后,我们将从政府职责定位、改进服务方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及公平竞争规则等方面认真开展专题讨论,切实加强整改,坚决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一个“今后”,就说明此事别再闹腾啦,没啥下文了,一切议论赶快收场回家抱孩子吧!

  以文件修正文件,说白了就是让红头文件出来拉个架,让无关紧要的官员出来圆个场,这是一个套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情。如果让我为公务员考试出题,这是一个难得的操作题:如果你是领导,如何应对此前一份发得“不妥”的文件?说深不深,说浅不浅,他若回答不出来用红头文件来“拉架”,就一分没有。这道题完全可以进入公务员考试题库。有人或许会说,“糊涂酒事件”仅仅停留在文件的层面,从发出到收回不到一周时间,基本没有形成物质上的直接后果。但是要知道,“红头文件”象征着政府的权威,多少年来,从来都是畅通无阻,一路绿灯,只有执行的好坏,不存在置疑文件本身的优劣。它是政府或政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重要依据之一,它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到公众的利益、政府的形象。

  而“糊涂酒事件”折射出红头文件身上的一些通病。有的地方红头文件一身霸气,效力甚至超过了国家法律法规;有的红头文件暗箱操作,事关公众利益却不对外公布;不同部门制定的红头文件彼此打架,损害当事人利益;有的红头文件违法、侵权,打起官司法院不受理等。在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下,需要重新审视红头文件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已有不少地方政府为红头文件设立了“紧箍咒”,为红头文件的制定明确了法制部门审核其合法性的职责。“糊涂酒事件”中的红头文件到底是如何出笼的?如果经过当地法制部门的审核备案,那么其责任是明确的,也是好追究的。

  红头文件“拉架”,是一种典型的懒政。政府的红头文件虽然不是立法资源,却是必须考量成本与效率的行政资源,不能想发就发,想收就收;前文错了,后文修正,所谓“前文服从后文,旧文服从新文”。如果把发红头文件当作一种手段、一种效能和一种事务,成为政府某些部门日常工作中的“重头戏”,那么,红头文件“拉架”就是“一场游戏一场梦”。在崇尚依法行政的今天,政府的效绩不应以发多少文件为考核标准与依据,更多的应该计算为人民群众办多少实事,好事与难事。而无论是发文件,还是办实事的一个原则就是一切都得有法律依据,无依据就无举措。如果一个政府一年到头,没有一件群众满意的、拍手称好的、实实在在的工程与实事,文件即使发到1万号,也只能徒使“洛阳纸贵”。

  “糊涂酒事件”不能这么草草收场,也没有到鸟尽弓藏的时候。不是不给“拉架”的红头文件足够的面子,而是依法行政的氛围不让,政府的问责制度不让,社会公众的民意不让。应该让“糊涂酒事件”中的文件签发人即最后拍板者,出来向公众道歉。社会公众不需要红头文件“拉架”,不需要看到挡箭之牌,不需要稀里糊涂的结果,更希望能有政府官员出面担责,让公众存有对政府从真正意义吸取教训,从速整改的期待,这也是糊涂酒事件带给众多政府机关最起码的正面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