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无长物的李红森

时间:2020-05-28 11:1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徐爱民

广西防城港市中院副院长李红森去世后,贫寒的家境逐渐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知晓,他生前身无长物,家中的财物也乏善可陈,着实催人动容。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论述中,李红森的事迹无疑是一个高山仰止般的生动典范。

李红森之所以身无长物,是他长期践行“八荣”的结果。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一个人的精力也是有限的,考虑自己荣辱得失多了,为党和人民做事的精力就要打折扣。李红森深谙这一道理,生前全身心地投入服务人民,乐于艰苦奋斗,没有过多地关注自己的物质待遇,更没有把心思用在借富有来显示自己的“官威”上。他两袖清风,清正廉明,正是因为他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艰苦奋斗为荣。

李红森之所以身无长物,也是他长期抵制“八耻”的结果。李红森作为一名中级法院的领导干部,手里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也极有可能成为各种邪恶势力拉拢腐蚀的“重点对象”。如果他思想上的防线略微松动一些,如果他稍微动一点儿发财的念头,也不至于穷到拿不出医疗费的地步,家中也不至于如此不“体面”。他把握好了自己,坚守了自己的操守,正是因为他耻于违法乱纪,耻于骄奢淫逸。

李红森窘迫的家境,也许会让那些热衷于升官发财的人齿冷三天,但他的形象为党添了光彩,他的品格让人民交口称赞。我们今天来怀念他,就要以他为镜子,摆正头脑中的荣辱观,在他的高尚品格激励下一心为民、公正司法,争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