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鲜花的病床》吸引了我。
“他手里掌管着2600多万元中级法院办公大楼建设工程,几百万元的诉讼办公经费,防城港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行装科的主管副院长,曾任民二庭庭长(原经济审判庭庭长),却无力支付自己的医药费而多次被医院停药……”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红森的事迹,读之动容。有人说难以置信,而我却相信这是不争的事实,因为我也是法官。
同为法官,我理解李红森。他手中有权,不仅有审判权,还有钱物等实权。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这些权力可能会变成医药费,进而会延长他的生命。但是他的信念里一定有比生命更宝贵、更重要的东西。他是崇高的,因为他恪守了法官的操守和本份;他洁白朴素的一生,诠释了这一代法官。现代中国,李红森式的法官不能说很多,也不能说很少,他是法官的杰出代表。他的病床前没有鲜花,因为他是法官!
然而,我的心里总是酸酸的。一个法官,一个地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竟然因为无力支付医药费而被多次停药,这岂不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悲哀!法官应该是清廉的,但是法官不应该清贫!作为法官,每天面对的就是权利与义务,当法官为别人讨还了公道,自己是否得到了公道?法官是社会的精英群体,他们在为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和牺牲时,应该过上体面的生活。我想,体面的生活,至少应该使法官的生活水平能维持在社会一般人中等以上。前一段法官宋鱼水得了奖金100万元,我们着实为之兴奋了一阵,可是全国毕竟只有一个宋鱼水啊,尚未见别的法官得此厚待。事实上法官的生活状况与当地的经济状况是相联系的。在我们这个不甚发达的省份,有的法官甚至工资都不能正常晋升,基层法院副院长的工资都达不到1000元。人都要生老病死,法官也不例外。最近评出的全国十大杰出法官,就有一半是抱病工作。不知道他们的医药费是否得到相应的解决?笔者所在的法院,近年来陆续几名法官英年早逝,令人唏嘘不已。法官得了病,如果自己没有积下足够的医药费,我们的社会保障机制又不甚健全和完善,岂不都要向李红森一样贫病而死!法官尚且如此,其他阶层和其他人又将如何!
没有鲜花的病床,不能不让人想到更深层次的东西。当社会对法官的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法官的地位和待遇是不是也应该随之提高呢?
法官应该清廉,法官不应该清贫!
李红森的病床前应该满是鲜花,因为他是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