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市长分工的“三大悖论”

时间:2020-05-28 09:38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梁江涛
  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分工的通知》(渝办发[2006]86号),正式向社会公开了市长、副市长的分工情况。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在4月10日召开的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上,市长王鸿举表示,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我市拟公布市长、副市长新的分工安排情况。当时,王鸿举说,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具体负责哪些工作,应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以便于群众监督和向群众征集意见。经过8天的认真研究,4月18日,市长、副市长分工情况正式向社会公布。(4月19日重庆日报)

  通过解读这则新闻,笔者发现媒体在公布市长分工的新闻中有“三大悖论”。

  其一,报道称“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这显然与事实严重不符。远的不说,就说我所在的盐城市,市长与县长的分工早就通过政府网站公布于众了。不仅如此,盐城市还于前些年公布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电话号码,包括办公室电话、手机、小灵通。不管其效果如何,在公布这个层面全国绝不是重庆首家,也不是一两个城市或政府。笔者浏览了几家国家级、省级政府部门和地级市的政府网站,正副负责人、市长的分工都一目了然,有照片、有说明,公众只要登陆这些网站就清楚什么样的事情由谁分管。当地媒体发布新闻刻意追求全国第一,可以理解,但应当点击几家城市政府网站看看,不能为了轰动就闭着眼睛说话。

  其二,报道又称“经过8天的认真研究,昨日,市长、副市长分工情况正式向社会公布”。公布一个市长副市长的分工有必要这般慎重从事与神秘兮兮吗?按照惯例,对照相关规定,只要不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保密范畴的,已经形成定论的就立即公布,而考虑到某些因素,不宜立即公布的就不要公布,不需要用8天时间来研究。要知道,将8天时间花在研究一个公布不公布市领导分工问题上,岂不太冤?8天时间要办多少密切民生的实事呀?报道说这是该市“建设法治政府迈出的重要一步”,“反映出重庆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心,此次公布市长、副市长的分工情况与先前的改革创新一脉相承”。要说改革创新,建设法治政府,还是先改改一个鸡毛蒜皮的小议题研究8天的会风问题吧!

  其三,报道重点称“这一举措让群众知道了市长、副市长具体分管哪些工作,不仅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而且将市长、副市长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能增强市长、副市长的责任感,促使市长、副市长依法行政”。公布了市长分工就是接受群众监督,就是依法行政,那么该如何看那些没有公布的政府?公布分工除了让市民从媒体上了解到一趟市长副市长各人做什么,仅此而已,它的意义需要在实践中逐渐显现出来。媒体报道无需想象推断外加任意拨高,将“稻草”说成“金条”。此前,北京市政府搞的职位说明书,新上任的河北省定州市委书记刘宝玲在辖区内发名片,让普通村民知道哪些职位是干什么的,和让百姓有了与市委书记沟通的“直通车”,有了亲近感,这些举措远比公布一个分工实在得多。

  一个真正意义法治政府需要政务公开,更需要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