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击商业贿赂需法治鼎力支撑

时间:2020-05-28 09:2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梁江涛
  由中央纪委牵头成立的“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成员也由原来的18个部委扩充到22个部委,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重点确定为六大领域: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4月1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让公众充满期待的是,此次中央重点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是严密的,务实的,也是有效的。机构人员,方案措施,刀刀见血,步步实招。特别是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围之势,有利于优势互补,各个击破。多部门联合打击商业贿赂,没有现成的例子可以参照,只有严格按照中纪委的既定原则,依法整治各类商业贿赂。

  首先,必须在依法的前提下联合,在联合的机制下办案。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也是我国进行联合执法的一次积极探索。由于现有的法律不完善,使行政执法部门很难找到企业涉嫌商业贿赂的证据,导致一些涉案企业轻易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因此,在“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22个成员中,不但有行政、执法部门,而且有司法部门,行政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合作尤为重要,有助于建立部门合作长效机制的探讨。最关键的是,必须在依法的基础之下进行联合,而不能离开法律谈联合。各个部门法律法规各有各的调整对象,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时,应区分轻重缓急,严格按照最适用的部门法律进行处罚,直至定罪。应防止一事再罚和以罚代刑,更应防止无依据的处罚,遇到法律空白应更多的为立法收集现实依据,不宜仓促处理。同时,又要注意不因强调依法行政,就忽略了联合,各个部门必须抽出精干的力量和精良的执法装备,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以形成合力围歼的势态,对违法行为和犯罪分子构成震慑,使之主动交代问题,减少执法成本。

  其次,必须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展开有力的法律攻势。回扣和名目繁多的业务费是商业贿赂的最常见形式。目前,市场上回扣成风,也越来越隐蔽,多数以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业内研讨会等看似合法的形式出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多部门联合执法就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应打破行业与行业间的隔阂,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查找线索,深入各个行业审批权、定价权、调拨权、采购权、结算权等重点环节之中,撕开那些遮掩在商业贿赂外面的种种伪装,最终取得突破。

  再者,应避免可能出现的三种不良倾向。一是避免走上以往行业执法风暴雷声大,雨点小的老路,往往是方案详尽,“兵团作战”,牵头部门组织不力,执法行动追求一时“轰动效应”,最终落入形式主义的套路。二是避免三个和尚没水吃,和尚多了河边站,就是不见担水人。这是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大忌,也是以往联合执法的通病,联而不合,合而无力,各为其阵,各行其事,反让违法者钻了空子。三是避免浅尝辄止和部门间扯皮推诿,这方面的教训颇多,不再赘言。

  笔者相信,通过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坚决纠正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严肃处理一批害群之马,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保护,促进各项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