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尊严岂容暴力抗法所亵渎

时间:2020-05-28 07:59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王琪轩
  近一段时间,陕西黄陵、渭南、蒲城、永寿等地相继发生了针对法院的严重暴力抗法事件。有非法限制法官人身自由十余小时的;有掀翻法院警车、聚众哄闹的;还有扣押法院警车、公然侮辱法院工作人员的;更有指使数十名手持钢管的暴徒对法官、法警大打出手致二十人受伤住院的。这些暴力抗法事件如此集中发生并非偶然。

  去年,陕西省就发生过几起影响比较大的暴力抗法事件,虽然个别事件得到处理,个别抗法者得到惩处,但是有些抗法事件至今未得到处理,一些抗法者仍逍遥法外,以至于影响了这类事件处理的整体社会效果,没有有效地教育群众,震慑抗法者。究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个别地方、部门教条地认为,由于抗法事件是群体行为,惩治抗法者会影响社会稳定,以致于避免采取强硬措施,甚至采取“捂盖子”的做法,干预新闻媒体对抗法事件进行公开曝光。这种过于温和的态度,使被亵渎的法律尊严不能得到维护,使对暴力抗法“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难以形成,最终不但没有“息事宁人”维护稳定,反而助长了一些人公然抗拒法律的胆量,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记得去年西安接连发生暴力袭警案件,公安机关就是通过及时严厉惩处袭警者、通过媒体扩大宣传教育等有力措施形成惩治暴力袭警的合力,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西安就几乎没有发生暴力袭警案件。

  按照上述暴力抗法事件的事实情节,一些抗法者已分别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故意伤害罪(重伤)。可是一些抗法事件发生后,刑事诉讼程序并未立即启动,甚至连一般的制裁措施都未采取,一些抗法者仍然堂而皇之的逍遥法外。而那些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的执法者们在此时只能无奈的等待着,等待着自己的权益被维护,等待着法律的尊严被维护,但不希望出现的结果总是会出现——那就是“不了了之”。如果执法者连自身的安全和合法权利都得不到保障,那么老百姓怎么去指望他们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的尊严岂容暴力抗法所亵渎,法律此时不应如此软弱无力。暴力抗法者必须被及时、严厉地惩处,否则法律的权威何在,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何在,执法者的工作积极性也会受到极大的挫伤,最终会影响到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