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我在火车站附近执勤,有一个50岁左右的警察闯红灯。因为铁路民警不归我管辖,我教育他后就放行了。谁知旁边一个骑车市民马上指责我们警察执法不一视同仁,我真为我们民警脸红啊!”9日,江苏省无锡市公安局局长张跃进为此向全市人民道歉,并表示今后凡再有警察闯红灯的,除依法处罚外,情节严重的甚至要予以除名。(5月10日《现代快报》)
民警闯红灯,局长来道歉,真不知该喜还是忧。张跃进局长表示以后将严罚,那么闯过的就白闯了?而且更让人不安的是,因为那位闯红灯的警察是铁路民警,不在值勤交警管辖范围内,就只是教育了事。难道,交警执法也区别对象吗,是否交警只能(敢)管平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到具体执法时,难道交警们非要把人定个三六九等吗?既然闯了红灯,管他是民警还是平民,管他是铁路警察还是交通警察,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一视同仁。铁路警察不属交警管辖,难道平民们就属交警管辖吗?只要一个公民遵纪守法,公安局长都无权管他们。但是,只要他违法违规,不要说公安局长,任何一个值勤警察都有权力管他、制止他。难道铁路民警穿着皇袍马褂、是特殊公民,在闯红灯时就可以从轻处罚?
在警察闯红灯事件中,我更关注于值勤的警察。法律是刚性的,但我们往往看到,在某些警察手里却成了柔性的了。只要有人闯红灯了,管他是什么身份,即使他是达官贵人,即使他是警察同志,也应该和平民闯红灯一样,同样处理。这是对法律的尊重,这是执法者自身的尊严的体现。从这层意义说,公安局长为闯红灯的警察道歉,更应该为执勤警察执法不严而道歉。
作为执法者,更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从这一意义上说,无锡市公安局长表态将对闯红灯警察从严处罚让人欣慰。但是,从严处理不仅限于闯红灯者,对于执法不严者、执法不一视同仁者,更应该依法处罚。
民警闯红灯,局长来道歉;民警不严格执法,局长更应该来道歉。当然道歉体现的只是态度,成效如何,还得看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