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老人捡28个瓶子被拘留

时间:2020-05-28 02:44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朱忠保
  今年3月26日,由于患白血病的孙女无钱治病,60岁的滕自英老人乘坐长沙到石门县的火车回家时,捡了28只乘客丢弃的空塑料瓶子,却被铁路派出所以违反不准在火车上捡垃圾的内部规定要拘留5天。此事一经披露,立即引起全社会的反响。对老太婆在火车上捡拾空矿泉水瓶,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被处以刑事拘留一事,存在以下几点令人质疑的地方:

  一是在火车上捡拾空矿泉水瓶,是否真的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有没有扰乱火车上的公共秩序,我想一个60岁的老太婆就是有心想扰乱,也扰乱不到哪里去。倒是凭我多次坐火车的经验,在火车上扰乱公共秩序、打扰乘客的,并不是捡拾垃圾的人,而是在火车上卖书报杂志、卖小吃和零食的火车上的工作人员,本来火车上就很拥挤,但是火车上的工作人员却推着小推车在狭窄的过道里,不停地穿梭,高声叫卖,他们一过来,坐在过道两旁的乘客就必须立即避让,他们才是真正的扰乱公共秩序者,为何不对他们刑事拘留?

  二是在事件被披露的初期,石门县火车站派出所不认为自己有错,反而认为是受害人在有意炒作,想借此赢得社会的捐款。但是事实证明,错的不是受害人,而是他们自己。受害人表示:“如果是我错了,我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是他们(石门县火车站)错了,他们就要撤回处罚决定,并要求1元钱的赔偿。”(《东方早报》6月2日)。后来派出所给受害人赔礼送钱,第一次2000元,受害人不要。第二次送了4000元,受害者又退回去了。受害者只是要为自己讨个公道,并要求派出所赔偿自己一元钱,这是受害者在借此炒作吗?石门县火车站派出所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真正打了自己的嘴巴。再说,事件发生后,社会公众知晓了老人的孙子有重病,在社会保障不健全的情况下,有好心人热情捐款,又有什么错?自己无人性,没有良心,不给重病患者捐款,没有人会责备你,但是你还能阻止其他人捐款救助吗?

  三是铁路有关部门制定的规定,不准捡拾垃圾者在火车上捡拾垃圾,但是却不将有关规定公之于众,而是给捡拾垃圾者“下套”,在“钓鱼”:既没有铁路工作人员提醒乘客不准在火车上捡拾垃圾,也不给出相关警示。石门县火车站派出所工作人员说得非常明白:要是告诉你们,还能抓到你们吗?

  四是石门县火车站派出所有关人员的人性和良心到哪里去了?在派出所里,受害人几次提出要和家人联系,以免家人着急,但是派出所工作人员总是说“不急”。后来到了拘留所,受害人又提出来了,得到仍然是不行的答复。当受害人不停地向他们求情时,他们竟然说,关几天不要紧,很多人关过,常德只关5天,别的地方还要关10天。这哪里是人民警察说的话,哪里还有一点儿人味,哪里还有一点儿人性!良心何在?

  五是受害人的女婿赶到拘留来接老人时,拘留所竟然要交纳400元保证金和175元食宿费用,才可以被放出来。试问,这400元的保证金的收取有何依据?在拘留所过了一夜,竟然要收175元的食宿费?难道这拘留所是三星级以上宾馆吗?要收这么高的食宿费?这哪里是秉公办事,分明是在利用执法特权进行抢劫!

  老人捡28个瓶子被拘留一事,表面看来虽然只是个案,但是类似的规定却不鲜见,公民的合法权益在这些规定面前,显得十分苍白;公民作为人的尊严在这些规定面前,丧失殆尽;法律被严重践踏;人的良心在这些规定面前,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