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考录取分区划线谈公正

时间:2020-05-28 02:25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谢芳荣
  一年一度的全国夏季高考日益临近,而社会各界关于高考分数线应不应该全国统一的争论却愈演愈烈。在去年两会期间,31名人大代表建议名校高考分数线全国统一已引发激烈的论战,而在今年3月5日两会召开之际,一名大学生在网上发布了名为《一名大学生对“两会”的期待》的帖子,希望“两会”代表能够反映高考制度的不合理,消除高考招生中的地域歧视,真正做到考试、招生面前人人平等,为还有几个月就要参加高考的考生们献上一份有分量的“厚礼”。该网友的建议引起了代表的共鸣,并且使得关于高考分数线该不该全国统一的争论愈加白热化:赞成者认为各高校每年在各省市的招生人数不相同,加上各地录取分数线差异极大,导致严重的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反对者则认为各地教育水平不一样,如果全国统一分数线,人人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很可能使经济欠发达地区遭遇更大的不公。

  争论仍在继续,制度却照旧运行。结合两方的观点,我们不难发现两方表面上是在争论高考录取分区划线这一非常具体的制度设计合理与否的问题,而其实质是对何为公平、正义,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不同见解,高考分数线该不该全国统一的争论只不过是其中一个不幸被射中的靶子而已。

  我们知道,在人类法律思想史中,关于何为公正(正义),如何实现公正(正义)的思想是不断演进和发展的。从古希腊智者学派卡里克利斯提出的差别对待的公正原则“优者比劣者多得一些是公正的,强者比弱者多得一些也是公正的”,到亚里士多德对公正(正义)进行的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划分,再到被西方学者推崇为20世纪法律哲学、政治哲学、道德哲学和社会哲学的“最伟大的成就”的罗尔斯正义论中关于“两个正义原则”的论述。看来,正义真是具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穷,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其不同的面貌”。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制度设计才是正义的?依罗尔斯的理论,只有当所有人都处在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之下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才是正义的。“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实际上是罗尔斯在论证其“两个正义原则”时所做的一个前提假设,具体指人们在参与决定制度安排时被一重厚厚的幕布给遮掩住了,其不知道有关他个人及其社会的任何特殊事实,将所有能够影响其公正选择的功利性信息都给过滤掉了。这些信息包括:每个人的阶级地位或社会地位;每个人关于善的观念、合理生活计划的细节、心理特征等;每个人存在于其中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状况,以及这个社会所能达到的文明程度和文化水平等。这样一种人人都无知,因而人人都无偏见的状态,罗尔斯将它成为“原初境况”(original. position)。有了这样一个前提假设,罗尔斯推导出了公正(正义)的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都拥有和其他所有人同样的自由体系相容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的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经济的不平等,应该这样加以安排,以使它们:适用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并与正义的储蓄原则相一致;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使所有的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

  以高考分数线划线这样一个具体的制度设计为例,假设由所有欲通过高考的未出生的人来设计一种划线制度,那么什么样的设计才是公平、正义的?有的人会说当然是全国统一划线才是最公平的,也有的人会说肯定是分区划线才是最正义的。问题是假如我们作为其中的一员,我们处于一种“无知之幕”的状态下:我们不知道自己将出生于北京、上海这样经济发达的地区,还是生于河南、江西这样的中部地区,甚至是新疆、西藏这样的边远地区;我们也不知道自己将来的智力能力和综合水平能力如何。总之,我们处于未出生的状态,对有关自己将来的所有信息一无所知,此时我们会如何选择和设计?

  根据罗尔斯的理论,在这样一种“原初境况”下我们最终选择或设计出的制度必定是最公平、正义的,以上述高考分数划线为例,论证如下:

  1、正义的原则具有可欲性。我们所有共同设计此制度的人都希望我们设计出来的制度是公平、正义的。我们希望所有参加高考的人都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共同竞争、共同接受考验。这种绝对中立的程序实际上就是纯粹的程序性正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全国高考统一出卷统一划线至少合乎了程序性正义的要求。

  2、正义的原则具有可行性。实际上我们最终做出的公平、正义的选择和设计也是迫不得已的。在“无知之幕”的背景之下,我们其实已陷入“囚徒困境”之中。因为我们不知道自己究竟将生于何方具备何种能力,并且我们生于上述三种地区的概率是一样的,都为1/3。在担不起风险的情况下,我们所设计出的划线制度必定是要有利于从中得益最小的人,因为我们自己很可能就是那类人。所以我们在设计高考划线制度时必定会对边远地区有所优惠和补偿,这样就不至于万一我们“不幸”生于边远地区连最基本的正义诉求都得不到实现。此原理就如一个可能输10元或赢100元的赌局和可能输100元或赢1000元的赌局相比,在我们担不起风险的情况下,我们选择的必定是对弱者损益最小的赌局,在决策理论中,这叫作“小中取大”(maximin)法则。

  行文至此,我们似乎已经找到了实现正义的最佳方式。但这仅仅是在理论上成立,并且其在理论上成立也是严重依赖于“无知之幕”的假设。“无知之幕”设立了一种超经验的契约环境,并且排除了所有相关的事实、知识和信息,这完全脱离了人类的生活环境和现实。看来,要真正设计出一项对所有参加高考的人都正义的制度并不是统一划线还是分区划线解决那样简单。

   作者来自:海南大学法学院03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