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以来各地发生的商品房涨价风潮中,地处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呼和浩特市的房价走势引人瞩目:4月份,该市商品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达14.9%,位列70个大中城市之首。分析房价的“呼和浩特样本”,记者发现,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是房价上涨的有力助推因素。(6月14日 新华每日电讯)
去年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两次出台了“国八条”调控措施,收到了初步成效。但令人意外的是,近一个时期,一些大中城市房价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相反还出现大幅度反弹。“国八条”所以夭折,原因是中央政策在一些地区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中央政策不能落实的原因,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恐怕是根本原因。
2004年,呼和浩特市商品房均价为每平方米1600元左右,这引起了一些政府领导的担心:低房价很难吸引大开发商,制约了城市建设;偏低的地价也造成房地产开发商利润空间过大。2005年,在专业公司的帮助下,呼和浩特市通过“招拍挂”出让土地8000多亩,土地价格从2004年底的每亩30万元左右提升到50万元以上,最高达到300万元。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也从2004年的每平方米1590元陡然升到2005年的2400多元。
“呼和浩特样本”告诉我们,在中央政府的“有形之手”之外,还有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显然,两只手并未形成合力,而是在相互博弈:一只手在控制高居不下的房价,一只手却在助推房价猛涨。
与呼和浩特一样,一些地方部门的真实心态大都是怕冷不怕热,怕跌不怕涨。首先当然是利益所系,房地产是GDP的大头,拉动本轮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如果房市降温,管理层既担心影响GDP,又担心出现系统性的风险。其次,房市大涨,大中城市政府可以卖更多的地、卖更高的价,也就有更多的钱来搞城市建设。而地方政府以较低的价格完成了对居民的拆迁,转手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房地产商,政府成为了房产价格上涨的受益者,也成为了房产价格上涨的促进者。
事实上,住房政策不仅仅是个经济政策,也是社会政策,而且更偏重于社会政策。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把单一追求投资利润的住房市场,作为住房政策的首要目标,因为这样只会激化社会矛盾,造成社会不安宁,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理想更会是空中楼阁。同时,过高的房价也会把子孙后代的财富空间提前透支。可悲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们并未意识到这些,GDP、城市形象依然是其追逐的主要目标。
中央政府制定的政策往往和大多数民众的利益是一致的。如果地方政府的“有形之手”与中央政府的“有形之手”的不能一致,中央政府代表的利益与地方政府所代表的利益不一致,再好的政策往往也无法落实。显然,如何防止地方政府成为房价猛涨的推手,如何让地方政府树立科学的政绩观,是中央政府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