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僧取经被索要财物谈起

时间:2020-05-28 01:17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魏雁飞
  在《西游记》的最后,唐僧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来到如来佛祖的“西天极乐世界”求取真经。不料,被如来佛祖派去藏经阁传授经书的二位尊者却趁机向唐僧索要所谓“人事”——即索取财物,并扬言“真经哪有白手轻易传人之理,否则天下人早饿死了”。悟空闻言大怒,二位尊者只好作罢,却暗中给唐僧传了无字的假经。待唐僧四人辗转发现取了假经,遂回转再次求经。一见到如来佛祖,悟空便说明原委并揭发二位尊者索要“人事”的行径。不想如来佛祖早已知悉,还引用佛家典故说明缘由,并剖析其中道理,自是考验勉励唐僧之意。有如来佛祖这番话语,当二位尊者二次传经之时,便再次索要“人事”,并且似乎比上次更加理直气壮了,这次悟空也无奈,只得由唐僧将唐王所赐用以化斋的紫金钵盂“孝敬”了二位尊者,这才取得真经,化身为佛,功德圆满而归。

  如来佛祖话语之中的佛家禅机,当是博大精深,我这凡人未能全然参透。然而,看到佛家“西天极乐世界”那二位尊者强行索要财物的难堪嘴脸,却不由得想到当前正在惩治的商业贿赂来。

  商业贿赂之所以愈演愈烈,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商业贿赂借以依附的名目繁多,且可谓巧立名目,隐蔽性很强,犹如善于变化的白骨精一样总能蒙蔽住常人的眼睛,难以一一究根追源。于是,如何明确界定商业贿赂的各种形式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以回扣这种常见的商业贿赂形式为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明示、入帐”的是折扣——折扣不违法;在帐外暗中进行的则是回扣——回扣则涉及行贿与受贿。其实,二位尊者向唐僧索要“人事”的性质与此颇为类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来佛祖是否告知或知晓此事——如来佛祖告知或知晓此事,就意味着二位尊者索要“人事”的行为是“明示”的,至多类似于“折扣”;倘如来佛祖根本就不知晓此事,那二位尊者索要“人事”的行为当以帐外暗中进行的回扣论处。所以,二位尊者索要“人事”的故事告诉我们,行为是否正当须看行为是否获得相应授权;换言之,行为是否涉及回扣要看法律对其如何界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区分了折扣与回扣,所以执法者在处理回扣问题上方能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法律规定是否明确对于治理商业贿赂同样至关重要。要治理商业贿赂,首先要让商业贿赂这个善于变化的白骨精的各种变化形式暴露在火眼金睛之下,作为执法者的孙悟空才能准确无误地举起金箍棒;悟空会除妖,也是因为总能先识妖,倘若白骨精总能轻易蒙蔽作为执法者的八戒沙僧甚至悟空,那就无从灭妖。换言之,倘若不对各个领域的各种商业贿赂形式进行明确区分和界定,各种隐蔽在交易外的贿赂行为就无法得到有效的规制。因此,法律首先要明确界定商业贿赂在各个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只有把各种表现形式全部暴露在执法者眼前,执法者才能采取有效应对之策,治理商业贿赂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