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法官应能娴熟运用法律

时间:2020-05-28 01:03       来源: 中国法院网        作者&编辑: 漆慧兰

凡心友审理的2300件案件中,起起胜败皆服,件件案结事了,无一发还改判,无一引起矛盾激化,无一引发涉诉信访上访。也因此,他本人被县委、县政府形象地称为化解矛盾的“灭火器”。笔者认为,凡心友之所以能得到当地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爱戴,依靠的是他诚信的人品,坚强的党性,还有扎实的法学功底。

一个仅有良好服务精神的法官,或许能得到群众的尊重和理解,但未必能得到群众的信服。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化解各种矛盾,使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权力受尊重、利益有保障,他们之间的纠纷才可得到根本的解决。凡心友能在群众中有这样高的威信,就在于他对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和深刻理解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灵活运用

凡心友常说,“你只要把案件办公正,把法把理说透彻,老百姓就会服你!”而想要把案件办公正,把理说透彻,没有足以对应案件事实的法律知识作支撑,是无法做到的。凡心友正是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并能恰如其分地加以运用,将案情以及各当事人的得失利弊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得丁是丁,卯是卯,将道理讲得于情于理于法都入木三分,使群众口服心服地自觉接受,进而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完美功效。某乡农电站雇工的交通肇事赔偿案、学生苏某摔伤赔偿案等老上访案被凡心友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妥善处理,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规范人们行为的法律,更离不开执行法律的法官。法律凭借法官的娴熟运用得以发挥其调节社会秩序的功能。司法公正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公平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位法官永恒追求的目标。让我们像凡心友那样,以时俱进地学习并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将其恰如其分地运用于审判实践,争做一名新时期人民群众信任和满意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