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桩假烟案涉及一起已由检察院立案查处的案件,湖南湘潭民警周曙强与同事一同前往湘潭县检察院公诉科,希望能复印此前案件的相关资料。在检察院上厕所途中,周曙强与检察院一位主要负责人发生口角,不仅招来一阵暴打,还被铐一个小时。(6月9日《潇湘晨报》)
尽管检察院称这是警察穿着便装才引起了这次误会,不是什么大事,但在网络上依然引起了公众极大的关注。照理说,一个警察在检察院因为一件小事就被铐挨打,是值得同情的。可遗憾的是,在网上近千条留言中,对民警周曙强挨打一事,却少有同情之语,多为“狗咬狗”之类的风凉话。
民警检察院挨打,为何少有人同情、反被嘲讽呢?那是因为大部分的公众都想到了他们自己,想到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自己,在面对这种场合时会是什么样子。
民警周曙强如果不是警察会是什么样子呢?周曙强在检察院找厕所,就招来了有关人员的厉声呵问;在表明警察身份之后,周曙强不仅被有关人员恶语相向,还被扯着衣服往外推。面对如此气势,普通老百姓恐怕早就双腿发软,只会乖乖地溜出检察院,哪还敢反唇相讥,忍气吞声恐怕是其最优选择。
当然,偶尔还会有不信邪的人会在检察院与人发生纠纷,最后的结果当然还是会招来暴打,也会被戴上手铐铐起来。周曙强的同事出示了警官证,大家还同属司法系统,即便如此,周曙强仍然被打得双脸发青嘴角流血;如果是普通百姓难保不会伤势更重。当然如果周曙强不是警察,没有公安机关的介入,检察院也不会这么快放人;周曙强被关的时间恐怕就不会是一个小时了,有可能是一天,甚至几天。
事发当晚,检察院在向相关部门反映此事时曾表示,周曙强当时满口酒气。周曙强则表示,当天中午滴酒未沾。湘潭县公安局利用其技术优势,当即抽取了周曙强的血液,最后证实其血液中并未发现乙醇。如果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上级支援,最后醉酒打人帽子恐怕是摘不掉了。最后,打人者心安理得,挨打者则自认倒霉,事情则不了了之。
我们不知道,民警周曙强如果不是警察,事情将会如何发展;但我们却可以估计到,如果是普通老百姓,面对检察院如此气势,服软也许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一些检察院是这样对待他人的,一些公安机关又何尝不是如此呢。面对外来人员,警察们的警惕性马上就会自然高涨,不是厉声呵问就是恶语相向,一言不合就不分青红皂白,开始动用暴力,甚至公权力。个别警察遇到麻烦,整个公安局则会一致对外,采取措施以求大事化了,甚至歪曲事实推卸责任打击对手。如此形象,难怪公众看到检察官暴打民警少有同情了。
民警检察院挨打事件让我们看到,不仅检察官、警察们的脾气得改了,他们行使公权力的思维也得改了。
